路霄。
这个原本在新安县中无人知晓或者说无人在乎的名字,在知县周贯宴请了新安县中全部士绅同僚后,一跃成为了新安县上层阶级中无人不知的名字。
谁也不知道,这个似乎脑子有泡,竟然想到要在新安县下一座小镇上建造三层楼阁开客栈,不少人眼中的败家子,竟然会是知县周贯的远房表甥,虽然关系已经有些远了,可总归还是沾亲带故,而且看知县周贯的表现,似乎还非常欣赏这个表甥。
在上下活动,打听了一通之后,众人还从其师爷的口中意外得知,这路霄所拥有的悦来客栈,周贯似乎还占了不少的份子,这一下,不由的令众人对路霄表现的更加亲热。
而这年轻人的表现也令因为知县周贯的面子才赶来的众多士绅官吏们心中点头,觉得对方能得到周贯这个远房表舅青睐不是没有来由的。
但很可惜,这些都只是周贯为了配合路霄所故意抛出的假消息。路霄这个看上去不过刚刚二十出头,浑身都散发着朝气与稚嫩的年轻人,真正的身份却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锦衣卫百户,其品阶是比周贯这个下县知县还要高两级的正六品武官。
虽说自宣宗皇帝故去之后,朝堂之上便有些文贵武轻的意思,可“锦衣卫”这三个字却足以抹除这一切,天子亲军,皇帝鹰犬,无论是好听的还是难听的形容词,都足以说明其地位,也许在京城这样勋贵子弟多如狗,朝官遍地走的地方,锦衣卫还不敢太过放肆,可在这小小的新安县里,有谁敢惹,有谁愿意去惹锦衣卫呢?
最起码,新安县的最高长官——知县周贯就不敢去惹,尤其是在自己的尾巴并不是太干净的情况下。
所以,第二日清早,在大多士绅下属,哪怕是自己最亲近的师爷都还未起床的时候,昨夜看上去醉的不轻的周贯便早早的自床上爬起来,在名为客栈伙计,实则是锦衣卫力士的带领下,悄悄的前去拜见他名义上的表甥,实则是锦衣卫百户的路霄。
“下官见过路百户。”虽然经过昨夜的宴席,周贯知道路霄已经不会再找自己的麻烦,但他还是不敢大意,态度依旧无比恭谨。
“周县客气了,请坐。”路霄笑了笑,“来人,给周县上茶。”
“多谢路百户。”看到路霄的神色,周贯神情不由的松了几分。
“哪里,”路霄摆了摆手,“本官虽然厌恶那些脑满肠肥的蛀虫,但却更厌恶那些空有气节却半分本事都无的蠹虫,与那些蠹虫相比,周县虽然稍有失分,但却是个会做事的人,本官喜欢和周县这样的人打交道。”
“路百户谬赞了,下官只不过是尽心尽力而已。”周贯的脸上此时已经露出了淡淡的微笑,他在官场也已经浸淫了近十年了,对于路霄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还是能够判断出来的,虽然路霄依旧看不起自己,但显然,对方对于他办事的能力是认同的,所以,他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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