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江一席话把余欢逼到了角落,现在余欢就只剩下一条路了。
王新江贬低UCLA篮球队,在大多数的学校橄榄球是压制篮球队的,但在UCLA,篮球队是与橄榄球队分庭抗礼的存在,在NCAA锦标赛中,UCLA棕熊队是绝对的豪门。王新江还特意找来了橄榄球队的人,显然是来看笑话的。
扎克-拉文没见余欢唱过歌,在这样的场合,如果余欢唱歌很烂,那不也代表他篮球打的很烂。
“这家伙偷换概念。”扎克-拉文道:“真该死。”
凯尔-安德森也看向余欢,他没想到邀请他来的王新江竟然是这样的小人,他朝着余欢他们的方向靠近了一些,以表示自己的立场。
克里斯汀-戴恩道:“我去唱吧!我上周写了一首歌,我说是你写给我的。”
余欢正想说:“我给你一首歌,你来唱。”清清说话了,她道:“你自己唱就行了。”
“我唱歌什么样我自己不知道吗?”余欢道。
清清道:“你这嗓子非要去玩摇滚,能吼出那种叛逆的感觉吗?你以前遇到的那些人也都是逗你玩,如果有人能提点你一下,你肯定能玩的不错。”
余欢道:“那我适合唱什么?”
“你适合那种低吟浅唱。”清清道:“我给你一首歌,你跟着我唱就行了。”
“那行吧!”余欢道。
王新江见余欢在发愣,他笑道:“我记得余少爷玩音乐的时间比玩篮球的时间要久吧!”
余欢道:“说的也是,那就献丑了。”
余欢朝着宴会厅的舞台走去,舞台旁边有一支小乐队,在洛杉矶这种小乐队到处都是,他们也都是到洛杉矶来追梦的“好漂”,余欢找吉他手借了吉他,“伙计,吉他能借我用用吗?”
小伙子直接把吉他递给余欢,也没说话。
余欢拨弄了一下吉他试了试音,有一种生涩的熟悉感。
“好久没谈了。”余欢嘟囔道。
乐队有人道:“伙计,需要音乐吗?”
余欢摇摇头,道:“吉他弹唱就行。”
乐队也不再多说,他们准备欣赏余欢的音乐。
杨钧此刻正跟旁边的人介绍余欢过去玩摇滚时的丰功伟绩,“国内很多摇滚乐队都把他当傻子你们知道吗?余少爷有钱,他们带着余少爷玩玩,余少爷就疯狂砸钱。他以为自己唱的很好,其实就是狗屎,后来自己想明白了,就再也不碰音乐了,他这不是作死吗?”
王新江道:“不作死,就不会死。”
清清正在跟余欢说谱,大概给余欢说一下,让余欢有点底。余欢此时闭着眼睛,还有一点像模像样的。王新江冷哼一声,道:“看你能装到几时。”
余欢酝酿的时间有点久,台下有人等的不耐烦了。
“能不能唱,不能赶紧下来。”
“睡着了?”
“余少爷到这个时候了还要装逼?”
把吉他借给余欢的吉他手,也有点不耐烦了,他道:“行不行啊?不行我们还要演出呢!耽误的时间怎么算啊!”
余欢听到了台下的聒噪,扎克-拉文他们脸上都写满了担忧,突然余欢波动了琴弦,接着他唱了起来——
Help, I lost myself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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