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帅撇撇嘴,现在的徐志,身上总有一股恋爱的腐臭味。
“大志,你知道人为什么长两只脚吗?”
“废话,两只脚当然用来走路,你一只脚能走路吗?”
王帅拍了拍徐志的胳膊,意味深长的提醒道:“所以啊,大志,人都要有两只脚来走路,女朋友怎么能只有一个呢?”
“我说的对不对?渊哥!”
李渊真是高看了一眼王帅,小小年纪,竟然能说出这么深刻的道理,简直说到他心坎上去了。
白未晞都能池塘养鱼,我一个高富帅,如今有证了,多弄几个备胎以防万一,没毛病吧?
万一哪个备胎某天漏气了,换个备胎,也能继续开,总不能让刚拿的驾驶证闲着是吧。
四人嘻嘻闹闹,在大排档吃了顿午饭,王帅请的客。
徐志有感而发:“还有半个月,就该开学了,好期盼大学生活怎么样!”
李渊接了一句:“大学生,活挺好的!”
徐志瞪大了眼睛,听明白了什么意思:“卧槽,渊哥,我感觉你似乎在开车啊!”
王帅撇了撇嘴:“什么似乎在开车?我渊哥每一句话,都在飙车好嘛?”
“不过,我很好奇,渊哥你怎么知道大学生,活挺好的,难道你试过?”
杨震插了一句:“渊哥是深藏不露的老司机,你们不会才发现吧?”
“说不定,渊哥的青春小鸟早就一去不回来了。”
李渊淡然一笑,用筷子夹住一块黑木耳塞进嘴里。
嘎嘣脆,味道不腥,非常正宗。
……
与哥几个告别之后,李渊就拿着驾照坐车返回老家。
将一切都准备妥当,李渊带上笔记本电脑、驾驶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一家四口,就直接乘坐大巴车前往魔都。
此时,周围市县还没有通往魔都的高铁,乘坐大巴车,是比较方便的选择,就是旅途时间有些长,一路走走停停,花了将近十个小时,才抵达魔都。
从小县城抵达魔都,仿若进入到另一个世界之中。
此时的魔都,早已经是国际化大都市,在国内未能与帝都并列,一座座摩天大楼拔地而起,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照映着漫天繁星……
“哥,这就是魔都吗?楼好高,也好美,空气很清新,有种自由的味道。”李子夏深深地呼吸魔都的空气,一幅陶冶沉醉的表情。
李渊听完目光一瞪,上去就给她一个壁咚:“什么自由的味道,那是金钱的味道。”
“你看到那一座座摩天大厦,代表了什么知道吗?”
李子夏委屈的看着李渊:“代表着什么?”
“那是数之不尽的财富!”
李恒眉头紧皱,呵斥道:“小渊,别动不动就把钱钱钱的挂在嘴边,小小年纪,要有自己的梦想,不能拜金。”
夏芹有心反驳,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李恒说的对,李渊最近是有些拜金主义了,把钱看的比什么都重要,这不像是一个刚高中毕业,即将踏入大学的年轻人该有的思想。
李渊讪讪的没有反驳,他虽然重生了,但思想观念,怎么可能会发生改变。
前世,他可是吃够了没钱的苦了。
在这座纸醉金迷的大城市,之所以被称为魔都,那是因为,这座城市,有一种魔性的力量,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生活在这座城市几千万人口的思想……
为求财而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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