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重因为剿灭马贼有功,赏地千亩。
县城里面,家家户户都知道了王重的事迹,大家都知道孙家的赘婿是个大英雄,正是他,解决了县城周边的马贼。
也不知道是谁给王重起了一个外号,大英雄王老爷,这个称号,延续了好多年。
三年后,孙家产业全线扩张,尤其是租孙家田地的农户们,产量都要比人家的高。
至于朝廷,太子上位,励精图治,终于将叛乱的两省压了下去,国家恢复了和平。
王重三十岁这年,儿子孙文龙已经跟着孙吉天开始舞枪弄棒了,而孙秀秀,又有喜了。
对此王重表示一切都是意外,那一晚上,他和孙秀秀……
一年后,孙秀秀生了个女儿,王重发现自己喜欢女儿比较多,在孙秀秀的建议下,王重这一次取名,取得是他的姓,于是给女儿取名,王多多。
五年后,孙文龙已经十五岁了,从小喜欢舞枪弄棒的他,在孙吉天的带领下,前往了外省,学习武艺去了。
“文龙,在外面要听你舅舅的话,千万不要与人争执。”
看到儿子要出远门了,孙秀秀眼睛都红了。
王重依旧面无表情,坐在主位的他淡定喝着茶,道:“功夫不是主要的,两把燧发枪你拿好,经常学习怎样拆解,要学会怎么瞄准,知道吗?”
说完,他也是叹了一口气。
在孙文龙小时候,他试图教他学习文理知识,只可惜,这孩子和他舅一样,都是喜欢舞刀弄枪的主。
“放心吧二平,妹,我会看好他,这小子要是敢乱来,我非抽死他。”只剩一只手的孙吉天爽朗道。
坐在王重怀里的五岁女儿眼睛一眨眨的,显得极为好奇。
又是五年过去,通过媒人介绍,儿子孙文龙娶了知县的女儿,两人出双入对,感情极好。
女儿王多多十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虽然还小,但是依旧和当年的孙秀秀一样,长得可爱,性格娇蛮。
入夜,王重看着铜镜里自己花白的头发,有些感慨。
俗话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
转眼间,四十个年头就这样过去了。
孙家发展的越来越好,王文龙在他丈人的帮助下,也进了军营当上了一个军营长。
原本小小的县城,现在也成了大城市。
只是自己,也进入了中年。
“老爷,你想要纳妾吗?”看到王重照着镜子,孙秀秀从床边走来。
如今的孙秀秀,也从亭亭玉立的少女,变成了一个中年妇人。
由于古代保养的不好,看起来皱纹很多,非常的老气。
“夫人为何说这事?”
“其他家的老爷,都至少娶三房四妾,这样才能人丁兴旺,你要是想,纳妾吧,我最近帮你看了,管事的女儿翠儿十七,长得很标致,还有酒楼后厨厨师的小女儿柳儿,十五岁。”
“夫人,这些事就不用说了,对于纳妾,我还没这个想法。”
王重搁下铜镜,“上床睡吧。”
“可是老爷,我已经人老珠黄,已经不能好好伺候你了。”孙秀秀替王重脱衣,感慨道:“老爷,我知道你的好,是替我着想,但是我觉得,你还是要多考虑自己,考虑一下吧。”
刚刚说完,外面丫鬟突然敲门:“老爷夫人,不好了,陈老奶奶刚刚突然咳嗽,咳咳咳……咳出血了。”
丫鬟着急说着,连自己都咳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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