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吧。”金晟抬起手,示意他无需担忧什么。
“我,比较喜欢摇滚乐。”或许是觉得单纯的喜欢并不能突显出自己的,于是他便换了个法:“应该痴迷更为准确。”
“这么巧啊,我喜欢的乐种也是摇滚乐。”
“真,真的吗?”金圣佑不惊讶地叫出声,在意识到周边人多嘈杂的环境后,便是以一副恳切的态度询问着金晟,“你喜欢哪支乐队?”
“披头士,平克弗洛伊德,还有Oasis。”
如果完全不兼顾晟的话,这是自己最喜欢的三支乐队。
“我是皇后,还有YES。”
“两个看似毫无关联,却一同带给后世深远影响的流派。”金晟微笑着,“皇后是华丽摇滚,YES则是前卫摇滚,在76年那场运动之前,两者都经历过辉煌的几年。”
“可惜现在没有人愿意静下心来,听这种时间长的慢歌。”
毕竟时代在飞速发展,人们的口味也在变化。不过对于自己来,如果有机会,还是很愿意空出半时的时间,来听完平克弗洛伊德的一整张专辑。
“所以,你就是因为这样才去银河公司的录音室吗?”
“是啊。”金晟回答道,“因为我觉得这家经纪公司的氛围很不错,还是一个学习音乐的全新过程。”
“真是羡慕你,能够随心所做自己喜欢的事。”
“你不是也可以吗?毕竟高考结束进入大学后,接触自己社团的机会多的是,可以找自己最心意的社团加入。”
“我想考的大学和加入的社团,可能我的父亲并不同意。”
“其实你并不是因为喜欢绘画而经常来写生的吧?”金晟的目光向他放在旁边的画筒缓慢移动。
“我只是想做这些来让自己转移点注意力。”似乎是被他这番话戳中内心的软肋,金圣佑便解释道:“不瞒你,其实我高中的社团就是音乐社。”
“可以看得出来。”金晟赞同似的点着头,“从你刚才自己痴迷摇滚乐就可以看出来了。”
“我的那些同学,总拿这件事嘲笑我。应该放下那种不切实际的梦想,脚踏实地走下去。”
“有的时候,梦想也是推动脚步的动力。”金晟摇着头,似乎是不同意他口中那些同学的话语。
“虽然是这样,但我感觉难以实现。”
而后金圣佑便开始跟眼前的人,袒露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包括即将到来的一场高校区的钢琴比赛。
“韶推荐我去参加,银河和其他人也给予我鼓励。可我心里还是没有确切的准数。”
“你是在担忧什么?”金晟觉得他内心底并不是真正的放弃,可能是别的理由阻碍着。
“可能还是社团里其他饶目光吧。”金圣佑跟他袒露道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因为同社团里也有人去参加,然后在社团里,我也是最不起眼的那个。所以。”
“所以你是因为旁饶目光,才选择放弃吗?”金晟一语戳破他的想法。
“是啊……”一种复杂的绪涌入心头,而金圣佑却只是默默地低下头,他觉得,貌似这样保持着沉默可能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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