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回到警局后,没过多久,冯龙就收到了技术部的现场勘察报告和法医的尸体检测报告。
报告中写,死者刘明,年龄25岁,身高172公分,体重54千克,尸体完整,衣衫整齐,屋内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均在,排除入室抢劫杀人。
根据死者凌乱的房屋,床上堆放的衣服,还有装了一半的行李箱推测,死者可能正在准备搬家,根据房东的笔录也可以得知这一点。
死因是注射有毒物质过量,死者的体内查出大量的乙二醇和少量硫喷妥钠的残留物,根据死者脖子上的两个针孔推测,凶手先注射硫喷妥钠将死者麻醉,待死者毫无反抗力之后,再注射大量乙二醇将人杀死。
乙二醇作为防冻剂的主要成分,并不难得到,市场上随处可见,或者最直接的网购也可以买到,若通过它来排查凶手,无疑是大海捞针,因此可行性并不高。
在死者的指甲缝中检测到食物油和香精的残留,根据比对,与现场的食品袋中成分一致,是死者生前所留。
现场没有发现注射用的针管和针头,应该是使用完后被凶手带离了现场。
死者的房间内只发现在窗台上留下的少量脚印,呈摩擦状,猜测是凶手踩在窗台上,拆除摄像头时所留,但是由于太过于模糊,无法勘测出有价值的信息,除此之外,凶手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痕迹。
死者的电脑经反复检查好几次,确定没有残留文件,已交给技术部,看能否恢复部分文件。
由于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大暴雨,雷电导致部分线路破坏,小区里仅有的两个摄像头断电,并没有拍到凶手。
小区外,只有左右两个路口有摄像头,但是无法拍到小区门口,根据排除法,死者的死亡时间在10点至11点之间,何旭各自向外扩宽2个小时,检查了8点至次日凌晨1点的监控。
八点至九点半之间来往的车辆,经调查排除没有问题,要么是周围小区的住户,要么是路过,九点半之后开始下雨,由于雨势过大,无法看清车牌号,因此这条线索也作废。
现在已知的线索,只有这两起案件的凶手可能是同一个人,但并没有明显的指向性。
冯龙合上手上的资料,开口问道:“今天早上见到秦悠悠了吧?结果怎么样?”
何旭皱了皱眉,斟酌了一下,才回答道:“秦悠悠个性偏激,不相信法律,且对张旸抱有强烈的仇恨,具有充足的作案动机。”
“她的回答滴水不漏,言语之间并没有表现出对张旸的杀意,但这又恰恰说明她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
“且根据李翊的证词,刘明之前说过凶手身材纤细,可能是一位短发女性,与秦悠悠的外部特征符合,加上秦悠悠从小生活在城中村,对北郊一带了如指掌,完全有能力避开所有监控。”
“因此现在秦悠悠的嫌疑最大。”
“但是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就是凶手。”对方太过谨慎,手段又及其残忍,根本不像是一个高中女生所能犯下的罪行。
到了现在这种时候,案情其实已经渐渐明朗。
假设秦悠悠就是凶手,那么,六月三号,张旸将秦悠悠强带至家中,强奸了她,随后又将秦悠悠囚禁了五天,直至六月八号,由于学校放假,因此没有人发现秦悠悠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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