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的道理?你知道几个?你说说,我也学学。我也小,缺老师。”我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
他的目光有些闪躲,然后又定了定:“自己想动别人的东西,先看看自己几斤几两,买不起的东西瞅瞅就得了,不要乱动。摸坏了,是需要赔的,赔的话,是需要花钱的,花钱的话,可就吃不上饭了。”
“语文学得不错啊,这逻辑思维还挺强!我小时候也有人告诉我,想教育人,也要先看看自己几斤几两,狗屁不是的人想拿别人的道理去说服人,是没有卵用的。我小时候还有人告诉我,这男人啊,得有个男人的样儿,一般像这种猥琐的行为和语言攻击的事儿,都是老娘们干的。你呢?是老爷们,还是老娘们?”我的话也很糙,但却对待同样是糙人的他很管用。
他回了几句便走了。那次之后,消停了。不过,经过这三番五次的闹,基本上整个女生宿舍楼里都知道611里有个叫刘贞的,自己买不起,就偷着用室友的东西,还弄坏了。这便是事态发展的社会规律,好事不传,坏事传千里。很快,刘贞便因此出了“名”。
而后,关于刘贞的谣言越来越猛烈,甚至无中生有到偷东西的地步。刘贞那段时间也曾一度陷入了自闭,不敢出门,不敢下楼,干什么都偷偷摸摸的。而这一切,都因我而起。
我看着当时的刘贞,仿佛看到了初中时期的自己。我也曾经被舆论而陷入无底洞里,也曾感觉被整个世界所抛弃,不过,我走出来了,但是却是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走了出来。那段时间,我每每看到刘贞总是呆在自己的床铺上发呆的时候,就特别害怕,会不会有一天,她也会像我一样,用仇恨世俗来冲散舆论的阴霾?
但是,我却没有承认错误的勇气。我除了在刘贞的身边默默地做一点儿自己能做的事情之外,于她而言,我连劝说,都是无力的。
学生的时期,现在想想,也美好,也恐怖。可能有人会说,用恐怖来形容太不恰当了,而我却觉得,那个时期,因为没有社会上过多得认知,没有社会上诸多的打磨机器去磨平年轻人的棱角,大家在宣泄人性的一面时,基本上可以做到有恃无恐,全然不会去考虑后果。然后,一张嘴开开合合的,一百张嘴便众说纷纭,也不知道是年轻气盛,还是血气方刚,没进入社会前的那些孩子,对待别人言语的不敬可以做到面对面,无需避讳,无需委婉和隐晦,那红口白牙的恶语相向对当事人心灵的中伤,本身就是恐怖的。
很快,同一栋宿舍楼里面的同一层楼,不同院系,不同专业的人,彼此互不相识,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的人,倘若什么东西找不到的话,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刘贞。对此,刘贞那时已经麻木了。
后来,我问刘贞:“口红那事儿,现在想起来,你还恐慌吗?”
“恐慌?不恐慌,但是惊悚。我从来没有想到,人的嘴可以那么厉害,几句话从很多个人口中说出来,便直接将我埋了。真的,那段时间,我就跟被人给活埋了一样,喘气儿都一天不如一天的通畅。尤其,是被人提到了家里的父母,我就很难过。自己远在他乡的弄了个乱子,连带着父母都受了牵连。呵呵~我爸妈人很好,就是那种特别老实的农民,一辈子种地干活的,从来没和邻居红过脸。一把年纪了,无名无辈了大半生,被人提起,居然是一群连茅庐都没有出的毛孩子口中,每次想起,我就觉得很对不起他们。”刘贞当时在说这话的时候,将头埋进了胳膊里。我看不见她的脸,其实,即便是能看到,我也不敢。
刘贞埋进手臂里的,或许不仅仅是过去的那段黑色记忆,还有自己独自挣扎与彷徨失措的那一年,青春所馈赠给她的,那一份成长的“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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