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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空手搏熊的猛货

在李云道的强烈要求下,身为苏州档次最高的发型店中身价最高的发型总监并没有对在这个山里刁民的头上大刀阔斧一番,只是几剪刀下去,立马就有了初步的效果出来,让刚刚还坐在椅子上紧张不己的李云道啧啧称奇。说到底,徽猷的匕首玩得再顺溜,也不能在发型设计上无师自通,况且他的实验品也就只有两三个人而己。

一个小时后,蔡家女人正拿着一支削得异常好看的小铅笔在那本《中国佛教文化史论》写写划划时,那个从山沟沟里爬出来的大刁民摸着脑袋站在了她的面前。

对于自己的这个新发型,李云道好像并不太习惯,总是忍不住想要动手去摸一摸。

从佛学论典中苏醒过来的蔡桃夭抬起头,顿时也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都说女人是雕琢出来的,男人何尝不是呢?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看到理完头的李云道,刚刚沉寂在Ë蔡桃夭心中居然禁不住有些小小的雀跃,很是期待着自己今天下午能够打造出一个什么外型的男人出来。

从雅姿出来的时候,才下午一点多,蔡桃夭二话不说拉着李云道直奔观前美罗。

蔡家大小姐不缺钱,可是偏偏每个月的开销加起来不会超过三千块,这三千块中的每一份,都是蔡家大小姐做课题写论文出书卖版权,一分一分地挣出来的,因此从来都是花得心安理得。谁也不会想象得出来,这么一个倾城般的女子,会倔强得十六岁后就再也没有跟家里面伸手要过一分钱,也无法想象丢开蔡家的招牌独自一人闯荡的蔡家大小姐一家可以活得有滋有味。对于这一点,蔡家老爷子非但不生气,反而是很高兴,好几次各大军区大佬聚会的时候,他要说,这就是蔡家子孙该有的骨气。

骨气这种东西不是人人都能有的,至少你每个月赚着几千块钱盘算着下个月房租的时候,你就不会太多地去考虑骨气到底是个啥。李云道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在身边的女人为自己身上的衣服刷卡付钱的时候,他本能地有些双面通红。

“这是不是叫吃软饭?”走出gi店的时候,抱着小喇嘛的李云道喃喃自语,却边身边的蔡大小姐听在耳里。

“软饭?这年头,吃软饭也是一种本事,你以为软饭这么好吃的?”此时走在观前大街上时,这个组合的回头率已经接近99.9%,至少理了发换了身行头的李云道看上去跟身边的蔡家女人登对了许多,这会儿也鲜有人再产生“鲜花插在老鼠屎”的念头了。

蔡桃夭倒似乎对自己打造出来的新版李云道相当满意,至少在外型上基本上符合了蔡家大小姐的审美观。由于李云道的坚持,发型师很干脆,一种比较时尚的短发,不高调也不土气,ci的衬衣、西服、皮鞋让蔡桃夭大大地出了一回血,但大半年的生活费堆出来的效果的确不同凡响,硬生生地就将一个活脱脱的山间刁民打造成了城市精英形象。

之前蔡桃夭一直觉得李云道一身中山装的形象很怪,倒不是因为中山装,但却是说不出来到底怪在哪里。现在她终于知道,怪就怪在身边这个山间刁民气质,一个从小在山里长大的采玉刁民,居然有一种不亚于小叔蔡修戈的文人气质。

小叔蔡修戈是个什么样的人,虽然蔡家男人很早就离家出走了,但是作为侄女儿的蔡桃夭却是心知肚明的。谁会知道那个如今在长三角黑道上叱咤风云的男人,头上顶着两个博士学位的头衔?

可是,这个据说从来没有上过学的山间刁民如何会有这般的文人风骨,倒真的令一向好奇心不重的蔡桃夭有些跃跃欲试。

穿着一身价值不菲的衣服,李云道浑身上下都不自在,就连被他抱在手上的十力嘉措都感觉到了李云道的异常。

“怎么了?不舒服吗?”蔡家女人难得温柔。

李云道摇了摇头:“这衣服太贵了,穿在身上我有心理障碍。得好几百吧?”

刚刚刷卡刷掉近六位数的蔡家女人很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嗯,是好几百。”

坐在星巴克这种小资情调的地方,旁边好几个女孩子听到李云道的话都忍不住笑喷了,唯独坐在李云道对面的蔡家女人一脸认真地看着大刁民:“这下你可欠我好几百,今天晚上给我好好干活!”话出口,蔡桃夭才发现,似乎自己的话中有些歧义。

“哎!”李云道微笑着,回答得很轻松,却让对面的女人脸上一红。

但是捧起那杯看上去让别人很享受的咖啡,猛喝一大口后,这位山里长大的刁民还是忍不住深深地皱起了眉头,看着身边捧着一杯星冰乐吸得不亦乐乎的小喇嘛,李云道十分不解,为何众人会对这种中药口味的东西趋之若鹜。

“晚上我要去相亲。”

“噗!”李云道刚刚准备喝点儿柠檬水漱口,却被这句话直接憋得呛了出来,一边咳嗽得流眼泪,一边问道,“大小姐,你……你相亲要我去干嘛?”

“两个字!”蔡桃夭很神秘地把那张如仙女般的面容靠了上来,“捣乱!”

这下连十力嘉措也捧着杯子,好奇地看着身边的蔡桃夭。

李云道更是莫名其妙:“我真的不明白,相亲是件大好事儿,你干嘛要我去捣乱?你可别说我不帮你,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缺德事儿,我不干!”

小喇嘛看着李云道,连连点头,显然是很同意李云道的观点。

蔡桃夭却很神秘地道:“如果让你跟一个很恶心很无趣很龌龊的女人相亲,你去吗?”

李云道想了想,摇了摇头:“那你可以不去呀!”

“这就对了,我这不是打赌输给了我的好朋友嘛,就是今天这辆汽车的主人。她一定要带我见见她表叔的儿子,我跟你说,我打听过了,他表叔的儿子可是黄赌毒杀人放火,无一不沾,坏事干尽,你说你忍心让我一个女孩子独自一人去见这么危险的人物吗?”

“你昨儿晚上不是去见了吗?”李云道猜也猜到对面的女人为何昨天晚上会突发奇想,雇佣自己当三个小时的男朋友。

“昨儿晚上我借口身体不舒服,推了,我那好朋友死活不依,又约了今晚,再推我朋友就要翻脸了。我朋友不多,知心的更没几个,这个还是大学时一个宿舍上下铺建立起来的感情,你就帮我一个忙,以后我肯定还你这个人情!”说到最后,蔡桃夭的表情都有些委屈了。

李云道很刁,可是对于蔡家女人这样的美女还远远没有到免疫的程度,至少蔡家大小姐那番撒娇般的话,让这个在大山里生活了二十几年的男人对城里人的防线全线崩溃。

“豁出去了,老子今晚舍命陪美女了!”李云道咬咬牙。

“干嘛这么夸张,我只是让你假扮我男朋友,又不是让你赴前线上战场,有必要这副你死我活的样子吗?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如果今晚以后,如果有什么麻烦,我一概不管,反正过两天我要回北京了。”

李云道仔细想了想,似乎也不会有什么问题,自己只是作一个挡箭牌而己,麻烦似乎倒也不至于。

……

东北,白雪皑皑,一场大暴雪似乎并没有给这片平原带来太多的震撼,如同遭受太多灾难的人一般,再苦一点,其实也无所谓了。

茫茫雪原中,一个移动的白点陡然出现在这个贫瘠的东北村落,只有仔细看,才会发现,那是一个衣着相当单薄的男人。

雪已经停了,积雪几乎没过大腿,普通人行走都很困难,但是那白袍单衣男人脚上绑着两块木板,速度却比普通人要快了不止一倍。

村口的积雪已经被清理一空,露出这块平原上特有的黑色土壤。大雪封路,学校也停了课,孩子们分成两帮都在村口的空地上打着雪仗。

也不知道是哪个小不点儿突然看到雪原上的那个男人,忍不住惊呼一人:“居然有人来了!”

是的,大雪封路,这个区位偏僻的小村已经个把月没有人造访了,唯一的一道通往集市的道路也被大雪掩盖了,在这个靠近原始森林的地方,没人敢冒着迷路的风险踏出村口一步。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的人心里清楚得很,这种大雪天,森林里的那些野兽往往是最不要命的,出去一趟,很可能就命丧狼口。

一众小孩都不再打雪仗,只是一脸崇敬地看着那远方迅速移近的白色身影。几个年纪大一点的孩子已经跑回村里喊大人了,因为他们听大人们说过,解放前,大雪天的时候,经常有野人从森林里跑出来,专门吃小孩。

村子里的男人们反应相当快,几乎半分钟的时间,一众披着各式动物皮毛的猎手们都扛着各自的猎枪,集中到了村口,刚刚在村口玩耍的孩子们都被转移到了安全地带。

几十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远处那个白色的身影,只要村长一身令下,这些打过野猪猎过猛熊的自制猎枪将会同一扣动扳机。

这段时间,老烟很愁,愁得胡子和头发全白了,白得如同屋外漫天遍野的雪。老烟的爹是村长,爹的爹也是村长,在这个以传承为荣的东北小村落,老烟自然而然地就成了这个小村落的村长。虽然如今已经年过六十,但在村里的男人们眼中,老烟的地位仍旧无可撼动,这不仅仅是他们祖辈都是这个村子的村长,更多的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没有老烟仍旧是这个小村子里头枪法最好的猎人。

实力决定一切,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如今的社会中,在这个临近原始森林的东北村落,实力更是决定着生存。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这场比往年早了许多的大雪,让原本准备过冬储粮的村民们个个儿措手不及。

余粮够是够的,夏天的收成,前些日子男人们进森林打猎的成果如今也差不多风干了,只要吃之前拿出来泡泡水就可以了,可是谁知这场雪要下到什么时候,村里的存粮顶多撑到明天三月份,可是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过后,再进森林,不仅更危险,而且猎物也相对少了许多。

刚刚老烟看到外面停雪了,倒真是乐了好一会儿,可是没多久,收音机里的天气预报却碾碎了老猎人的所有幻想。

老烟披上一件绿色的军用大衣,正打算趁停雪的时候到各家看看,就听到屋外儿子李德宝气气喘吁吁地声音:“爹,出事了!出事了!”

“慌什么慌,慌慌张张的,以后怎么当村长?”看到跑得满头大汗的儿子,老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爹,待会儿再训我吧,一帮崽子们在村口看到野人了!”

“什么?野人?”老烟没有丝毫地迟疑,从墙上取下猎枪,熟练地检查了部件和枪弹着跟着儿子一起冲向村口。

野人老烟是见过的,那年老烟八岁,眼睁睁地看着野人把自己儿时最好的玩伴拖进了原始森林,所以这几十年,老烟每隔一个月就带着猎户们进森林打猎,一方面是要给大家增加些口粮,另一方面也一直琢磨着给好友报仇。可是自打那天后,老烟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丁点儿野人的踪迹,今天突然听到儿子报讯,自然心里是又惊又喜。

老烟跟儿子冲到村口的时候,村子里的大部分男人也都已经集合到了村口,人手一支自掉土铳猎枪。可别看这些*看上去不咋的,可是火力却都是经过老烟这个老枪迷亲手修改过的,厉害一点的,一枪打爆山跳的脑袋都不成问题。

多年的狩猎经验让这群男人配合得相当默契,几十杆枪口无一例外地瞄准了远处的白影。只有老烟看到那个白色身影的时候,微微皱了皱眉头。

“都放下枪吧,不是野人,是客人!”老烟看清了远方的来客们,这才松了口气,不过心里也隐隐有些失落,仇,看来是报不成的多。

那白色的身影速度很快,就连这群从小在雪地里泡大的男人都不敢说自己在雪上可以如此飞奔,可是那身影的确是越来越近,等那身影靠近时,众人却齐齐地倒抽一口凉气:“什么人?大雪天的,居然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袍子?”

一袭白袍,一头长发,一张漂亮得让村子里众男人同时目瞪口呆的脸。穿着虽然单薄,但是却隐隐看到他的额头上密布着不少的汗珠。

“对不起,请问这里是李家村吗?”异常磁性的声音,亦如他妖艳如女子的脸庞般引人入胜。

村子里的男人都没有说话,他们在等待老烟开口,这种情况下,一般只有老烟发话,这已经成为了村子里千古不变的规矩。

“是的是的,这是李家村,有事情待会儿再说。孩子,冷坏了吧,快快快,把大衣披上!”说着,老烟将自己身上的军大衣脱下来披在陌生人的身上,“我屋子里煮了红糖姜汤,去暧暧身子!”

这个比女子还要漂亮的男人轻轻点了点头:“谢谢!”

下一刻,儿子李德宝已经把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来披在老烟身上,这个只穿着一件毛衣的东北大汉一边搓着手,一边热情地引着李云道往自己家走。

“大家都散了吧,不是什么野人,是我们的客人!都散了吧,等雪停彻底了,我们带去林子里逛逛!”

众男人纷纷应喏,显然老烟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是相当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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