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大雨,被小家伙领回了家,内心忐忑又希冀。
第三天,小雨,和小家伙披着蓑衣在地里排了一整天的水,又累又新奇。
第四天,小雨,感冒了,去竹林挖了好多笋,第一次凭自己的劳作换回收获,兴奋。
第五天,小雨转晴,没找到出村的路,茫然又泄气。采茶、炒茶忙活一天,却得了个空,挑水还累个半死。
第六天,晴,终于看到外面的世界,它如惊雷一般粉碎了她残余的希望。可,她和小家伙都坚持到了最后,完成了他们的任务。
第七天,晴,开了一畦地,做了好多的手工,终于有了第一支笔,别样又新鲜。
原来真的才七天呢,她却感觉时间过了好久好久,每一次情绪的跌宕,每一回挣扎的无力,每一天现实的打击,都是那么深刻。
任回忆带起的余韵一遍遍冲刷自己,她不知道这是上帝的礼物还是魔鬼的惩罚,只能一步步走下去,直到看到那个结果抑或找到那个出口。
于元看见冯时夏拿着一根鸡毛就在纸上写了好多好多的字,而且全是他不认识的,他被震撼了。
原来夏夏这么厉害,比大哥,不,和大哥一样厉害的。
那些字好小好小,就像小黑豆一样,但都是整整齐齐的,看起来就很舒服。
夏夏会的好多啊!
忽然停下的歌声和小家伙的灼热视线终于引起冯时夏的注意,她偏过头,看着小人儿写了满脸的“你好厉害”红了脸。
写了这么多年的字,第一次被人这样单纯又直白地夸赞,明明就是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跟“书法”二字都沾不上边的字体。
实在太羞耻,就像自己在故意欺骗一个无知小儿一样。
冯时夏眼神躲闪着,忽地抢去了他手头把玩得已经有点蔫的茶花,将它摆放在那朵云纹的木质怪东西旁边,一黑一白倒也相称。
见他喜欢看自己写字,便搬来方凳放在自己身旁,让他和自己并坐着。这个梳妆台下面没有小门柜,两个人很能坐得开。
只是其他的笔还没处理好,她没法同样提供给他写写画画的工具。幸而小家伙并不在意,就静静看她写。
冯时夏并不知道现在具体的日子,只大概猜出是春天,根据温度和农田的耕作情况判断,应该是早春。
日期一处她空着,留待以后补充。
身旁的小人儿还看得津津有味,这种眼神突然令她想起“希望工程”广告中的那双大眼睛。
没多想,她把正要搁置的羽毛笔递到小人儿的手里,拿出一张白纸,垫上已经干透的账本。把着他的手,一笔笔教他写下一个“夏”字。
这是冯时夏的夏,是夏夏的夏,也是华夏的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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