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能让她好受点的是,文字的书写习惯是横向的,且段落中都有断句的标点。
还有小家伙,跟着她在这里转来转去,竟没有半点不耐烦,也不会随便碰东西。但她每打开一本书,小人儿也要踮脚来看凑热闹。冯时夏也依着他,他还装模作样地边指指点点边咿咿呀呀,好似真认识似的。
冯时夏看得心酸又好笑,不过照这样子,以后该不会是个厌学的了。
这里的书本都还是线装的,里头的文字有规整印刷的也有手写的,看来是正处于发展阶段,手写的还是用的粗线条笔墨,并没有现代的纤细字体。
果然,柜台后摆设了各种不同型号、不同材质的笔墨砚台。
造纸技术也并不十分落后,厚薄软硬都有,洁白纯净的纸张已经能看到,但粗糙暗黄的纸张还是占大多数。
冯时夏是很想也必须识字的,但现在她没法挑选基本的识字课本,嗯,买了也没人教,只能依依不舍地放下一本又一本曾经她无比熟悉现在却跟她隔着银河那么宽距离的书。
于元看着夏夏失落的眼神,在心里悄悄地把大哥宝贝的那几本书就给惦记上了。
虽然暂时不能认字,但很多事还是需要纸笔。
来这里这么久了,她想记录。就算是日记也好,哪怕什么都不写只是记个日子。或者偶尔的一些想法,也要写下来,以免忘记。更重要的是,她不想在某天忘了自己的来处,忘了那截然不同的科技世界。
她记性不好,得这样做才能放心。
冯时夏最后挑了两本空白的本子,一般的记事本大小,指头厚,选的耐折腾的一般材质,纸色偏黄但杂质少的那种,又拿了一叠A3大小的粗糙黄纸,大概有20来张。
笔墨砚台就先不打算买了,她不会用毛笔不说,这些东西肯定也得花不少钱。反正即便她能用毛笔写出字,这点纸肯定也不够她写两篇日记的,还不如想点办法,比如用鹅毛笔什么的,至少能省好多纸。而墨和砚台,她打算用包袱里的“黑煤块”和碗来代替。
如果效果不好,她再考虑这些吧,现在将就着用就可以了。
拿去结账,一脸富态的老板报了个价格,冯时夏忙朝耳朵比划了下。后才得知,一本本子得25个铜币,纸是10个铜币,加起来就得60铜币,真的很贵了,以前10块钱就能买到的东西。
有点花不起了,今天拢共才得了300多点铜币,还得买米面油过日子,冯时夏有点想放下东西转身出门的冲动,但咬咬牙还是付了一本本子和纸的钱,有的东西是不能省的。
一下子又花掉了十分之一的存款,多少有些肉疼,只得赶快离开这儿免得自己后悔。
在冯时夏眼里富态了的老板其实并不那么胖,只大多数人都偏瘦,才显得他长的那个体格突出了。
他此时望着已经远去的俩身影颇为好奇,明明是再普通或者说穷苦的打扮也不为过,那女子端的姿态却尤其自然大方,面对这些对他们应是奢侈品的书本,没有流露出一丝的讨好或是畏缩来。
那通身的气场好似逛这书店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连一般的读书人都比不上她这份气度。
或许是哪个落魄的大家之后吧?故事里也不少这类说法,严伯顺捋捋胡子猜测着。
只这小小的渔阳县能有这等人家?他又不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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