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令这个人是个非常尽职尽责的卧底,也许在他的眼中,只要能够完成皇帝交给他的任务,他就会不惜一切代价。
而且,他也一定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卧底,至少在看到他一身的伤疤之后,唐宁觉得受过这么多伤的人能活下来简直就是个奇迹。
而如今作为朱四指的他,阵斩三十二名官兵,论功行赏之时,韩雄也是对其大加褒奖,众喽啰对朱四指的敬仰也如长江之水绵绵不绝。
“你真的下得去手?”
茅屋中,唐宁疑惑的看着刘令。这样的人很难不叫别人生出警惕心,当了卧底杀起自己人来毫不留情,就算是和他做朋友,也要多一份心眼。
刘令趴在床上,他肩膀上有一道伤口,是他自己弄出来的,不然总往唐宁这边跑,也不是个事。毕竟朱四指可是韩雄最信任的亲卫头子,刘令半路上山,最终取得这样的成果也不什么轻轻松松就能做到的事情。
撇了撇嘴,刘令说道:“就那些烂泥一样的厢军,杀了就杀了,有什么好下不去手的。战时不听上官调令,一窝蜂的往上冲,即便是溃退之时,身后没有追兵,依旧哭爹喊娘的逃命。你可知某家看到一些人脱下身上的甲胄,只为跑得更快一些时,是多么渴望把那些家伙一枪捅死么?”
唐宁抿了抿嘴没有接话,这话就接不上。大宋的地方军队就是这样的,除了戎守边疆的西军之外,哪怕是禁军,都不一定有太高的战斗力。更不要提地方上这些武备不如禁军精良,训练不如禁军有素的厢军了。
你不能指望一群平时的工作就是除了打仗什么都干的一群家伙上了战场之后就能爆发强大的战斗力,哪怕这些家伙人手一件金蚕宝甲,拎着倚天剑扛着屠龙刀舞着方天画戟。
兵是兵,杂役是杂役,一旦兵成了杂役,兵就不是兵了。
距离上一次与官兵的战斗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刘令基本上能保证每周都来一次,每到这个时候,就是两人交换信息的时候。
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尽快将南山盗剿灭,至于厢军战斗力的强弱,无论是唐宁的看热闹不嫌事大,还是刘令的恨铁不成钢,都起不到什么作用。
除非将厢军从杂役中剥离,但富庶如北宋也无法负担如此庞大的一笔军费。已经有五十多万禁军要养了,再养这三十多万的厢军,实在是养不起啊……砸锅卖铁都养不起……
“好香的酒!”疼痛让刘令的声音变得闷闷的,唐宁对他的伤口处理非常用心。刚刚酿好的白酒,就直接拿出一些用在了他肩头的伤口处。
唐宁撇撇嘴说道:“这酒出来的第一口,没想到没进人的嘴里,倒是进了你的身体里,实在是暴殄天物。下次你也用不着划伤自己了,装作扭个腰,崴个脚,来我这里不就行了?”
刘令没理唐宁的话,而是扭过头看着唐宁问道:“能给我喝一点这酒吗?”
唐宁呵呵一笑道:“自然可以。”说罢就从自己酿酒的坛子里舀了半碗出来递给刘令。
刘令拿着碗,鼻子凑到跟前深吸了一口气,眼神迷醉的说道:“光是酒香就让我有了七分醉意,却不知这酒究竟是何等的暴烈。”话音一落,便仰头将碗中酒饮尽。
唐宁瞪大了眼睛,眼睁睁的看着刘令那张半黑不黑的脸变得通红,额头上青筋暴绽。
“好酒!”刘令艰难的说出这两个字之后,就翻了个白眼晕了过去。
唐宁心里乐开了花,看来白酒在这个时代还是有市场的。很多时候唐宁都在想,等自己完成了复仇之后,要去哪里,做什么。想来想去,去哪里还没决定,做什么倒是先想好了。
在北宋做生意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北宋对商人非常的优待,嫁公主很多都是选富甲一方的商人嫁过去。只要能够接受的了大宋严苛的商税,做个商人是一件非常不错的事情。
唐宁小时候在爷爷身边长大,而唐宁的爷爷没什么别的爱好,最喜欢的就是喝酒。自己酿的葡萄酒,自己酿的白酒,喝的不亦乐乎。因此,唐宁也从爷爷那里学来了一身自酿酒的本事。
这一坛子白酒花了唐宁足足两个月的时间,如今新鲜出炉,唐宁自己却并不满意。没有经历过蒸馏的白酒一点都不烈,至少在唐宁看来,这坛子酒的度数并不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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