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暑气难消,纵然临近傍晚,依旧热不可耐。
在一个繁华的四叉路口,架有一座天桥,四四方方,供行人通行,下面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由于此时是下班时间,天桥上人来人往,毕竟江虞市是大都市,生活节奏极快,所以行人的步伐也很紧凑,行色匆匆,极少有人逗留。
不过这时,人群之中出现了一个乞丐,左手拄着一根木棍,像是截下来的一段树根,表面粗糙不平,长约五尺,直径约两寸。右手端着一个碗,碗却是崭新的,里面空空荡荡。
这个乞丐大概是第一天上班,行头很不讲究,人家做乞丐都是脏兮兮的,令人避之不及,而他却不一样,身着一件黑色T恤,干干净净,上面印着“乞尽人间百味,讨要一世繁华”十二个红色大字,虽然衣服上缝了两个补丁,却没有一点穷酸的感觉。
乞丐不但衣服干净,头上也是干干净净,留着短碎发,连头皮屑都没有,肤色虽然有些黝黑,但五官棱角分明,透着一股阳刚之气,眼神坚毅有力,若不是手里端着象征乞丐的碗,以及衣服上印着的十二个大字,人家直以为他是退伍的军人。
乞丐这时沿着天桥的阶梯拾级而上,步伐缓慢,无比悠哉,与边上行色匆匆的人群形成鲜明的对比。乞丐好像心情很好,一边走一边哼着小曲。
路人听到他的歌声,频频侧目,心想,这家伙当上乞丐怎么比考上大学还要开心啊?什么时候乞丐变成这么有前途的职业了?
乞丐对于路人的目光视若无睹,人山人海的楼梯上,仿佛只剩他一个人。
这个乞丐名叫南谷,之所以这么开心,因为过了今天,他就要真正地解放自我,终于可以摆脱老家伙的控制,翻身做主了。自从五岁认识老家伙开始,他就没有歇过一天,没有一天的睡眠时间超过五个小时,国内国外地跑,要么学武,要么学文化,光外语就学了十几门,还是门门精通,要么让他去非洲战场历练,要么让他潜入欧洲的黑帮组织,反正就把他当成机器一样,从没有心疼过他,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他总是怀疑,老家伙上辈子肯定跟他有仇,哦不,这辈子跟他也有仇。
南谷上了天桥,往前走了一段路,走到天桥的中间位置,就在边上的台沿上坐了下来,台沿晒了一天,很烫屁股,烫得他跟泡温泉一样,一脸销魂,长长地“啊”了一声。然后就把两腿叉开,把碗放在地上,木棍倚在栏杆上,人也倚在栏杆上,就算是开工了,就等着别人送钱了。
南谷刚坐下,天桥的另一边就上来一个女孩,身上背着一个吉他,手里拉着行李车,车上放着音响,本来天就热,那女孩累得气喘吁吁,一头细汗。这女孩长得很漂亮,皮肤白皙,五官精致,无可挑剔,身着一件丝质碎花长裙,前凸后翘,非常有气质,站在楼缝间的余晖里,长裙飘动,如同霞云映日,美不胜收。
那女孩往前走了两步,就把音箱打开,又架起麦克风,然后蹲在地上把吉他盒打开,取出吉他,而空盒打开就放在了音响旁,然后就站了起来,弹起吉他,唱起了歌,特别娴熟。
这女孩不但人美,歌也很美,宛若天籁,一会就引来不少人驻足,还有几个人就往吉他盒里扔钱,十块五块不等。
南谷看着自己面前冷冷清清,不免叹息一声:看来当乞丐也要掌握一门手艺才行。
不过这姑娘的歌声真的很美,害得他都想去打赏一下,可惜碗里空空如也。南谷便闭上了眼睛,头靠在栏杆上,静静地享受这美妙的歌声。
结果刚开始陶醉,一个声音打破了他美妙的世界:“喂,朋友,麻烦你让一下,这是我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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