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好事,余笙必须答应。
结束和江辞野的通话,她便去百货公司买金戒指。
挑了个年轻的款式,并拿出悄悄量的尺寸。
现在一克黄金75块,余笙挑的那枚戒指八克,刚好是整数六百块钱。
余笙付了钱,去上了个厕所,顺便把戒指丢进空间里面,然后去赶回安和镇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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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刚走进美食店,宋思宇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他凑了上去,压低声音问:“帮我买了吗?”
“买了,放心吧。”余笙饿得慌,伸手一把将他的大脸推开,然后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红烧肉塞嘴里。
真香,肥瘦相间,口感特别好。
宋思宇也不生气,似乎想到了什么,站在她旁边傻笑。
余淑兰端着最后一道菜从后厨出来,看着傻笑的儿子,好笑的问:“笙笙回来了呀,宇子这是傻了吗?”
余笙嚼着红烧肉,含糊不清的道:“是啊,高兴傻了,大姑你很快就要当婆婆了。”
余淑兰刚把菜放在桌上,冷不防听见余笙这句话,惊讶的问:“笙笙你刚才说啥?”
“大姑,”余笙喝了一口热茶,笑眯眯道,“宇子托我在市里面买了一枚金戒指,准备跟少玲求婚了!”
“啊!”宋德海吓了一大跳,手里的碗差点摔了。
宋思宇被他爸的叫声给吓回神来,紧张的问:“爸咋了?”
余笙又塞了一块红烧肉到嘴里,好心解释,“我把你要跟少玲求婚的事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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