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和江辞野在小饭店吃饭,余笙就发现菜单上只有北方菜。
南菜北做都很少,更何况来自外国的炸薯条!
刚才看见土豆的时候,她的脑海里就闪过卖薯条的念头,刚好成本不高,多数人都消费得起。
不过她要读书,说不定还会去其他地方闯荡,根本没时间去炸薯条卖。
所以,余笙想到了余淑兰。
她每天在田里日晒雨淋又赚不到几个钱,还不如摆摊做生意呢!
余淑兰吃了一根薯条,细细品尝之后,冲余笙竖起大拇指,“贼香!笙笙你这是从哪儿学来的?”
余笙浅浅一笑:“大姑,你听过垦德基吗?外国餐厅,已经在咱国家开了好几家店了。”
“啥?啃啥鸡呀?”余淑兰又拿了根薯条蘸番茄酱,脸上透着疑惑。
吃着薯条的宋思楚含糊不清的道:“笙笙我听过,是西餐吧,我们宿舍有人吃过一次,说是特香特好吃,见人就炫耀!”
余笙:“……”
吃个垦德基还吃出优越感了?
不过也确实是,这个年代的垦德基,大概相当于末世的高级海鲜自助餐。
余笙点了点头,笑道:“姐,这薯条就是垦德基的招牌之一。”
宋思宇狼吞虎咽的吃着,还不忘问:“那你、你咋晓得做这个?”
“秘密,”余笙斜了他一眼,又对余淑兰道:“大姑,我有个想法,不如我们去镇上卖这个薯条,生意好的话就拿个店面做。”
镇上刚好有个学校,中午很多学生都不回家吃,直接在食堂吃或者在镇上找吃的。
宋思楚和宋思宇皆是眼睛一亮,他们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余淑兰却皱起眉头,不太赞同,“笙笙,我觉得不太可行,我白天还得去田里干活,这薯条也不知道销不销得出去……”
她有这种顾虑,余笙完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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