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夏季牧场的忽利台确实要发兵东征,不然,他也不会让自己的数万人马集中驻扎在那处山口。
三年前那次出兵,自己折了本钱不说,就连回来的粮草也没有抢到。等自己的人马行进到大漠深处时,竟又折损了数千。
不过,也就是靠着这数千人马做成的人肉干粮,他的军队才回到草原上的。
想想以往历次东征,别说是来回的盘缠了,就是来年的花费也能捞回来。
既然折了本,就一定要加倍赚回来。这就是忽利台的信条。
这几年,眼看着胡地的牧羊奴越来越少,军帐中的女奴也越来越老,就连那制箭做刀的铁也越来越不够用了,再不去抢点,这胡人的日子便没法过了。
于是,当他打定主意后,便让人拿着自己的兵符——三颗包金狼牙,去黑河老窝调那三千精锐。
等自己这边的那点小事处理完,那些披甲狼兵也就到了。到时,大军合为一处,便是金銮王朝颤抖的日子。
忽利台嘴里的那点小事,其实一点也不小。只不过在忽利台看来,无非是小事一桩罢了。他认为天下最大的事情,就是东征。
有一个读过书的牧羊奴不是也说过吗,国之大事在于戎与祀。
祭天这种事交给随军的巫师就行了,自己要操心的,就是战争,与金銮王朝的战争。自己这些年可没少为这件事操心,以至于头发都白了许多。
要说忽利台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打仗,主要是十多年前那场草原劫难带给他的阴影太重了。
自家三万狼兵,只一战,就被那个萧大将军收拾的干干净净,连自己也差点被那些精甲砍死。
虽说萧大将军十年前已经死了,可又有谁能保证不会再出这么一个猛人?
要想不挨打,就要学会打人。
而不断地攻打那个冤家,彻底打的他没有还手之力,让他们永远也不敢踏上草原一步,这就是最好的防御。那些读过书的牧羊奴不也对自己说过“若守必先攻”的话吗?
这个在战争中学习战争的忽利台,确实和草原上的其他领主不太一样。要说单纯打仗,倒也和那些领主差不多,只是一味地砍杀掳掠。可一旦消停下来,想的事和做的事便和他们不同了。
比如,在黑河河畔筑起一座和金銮王朝关城一模一样的方城,再比如,打制穿甲箭,造连发弩、修补甲胄等诸如此类的事情。
再就是,这个忽利台平日里总是穿着一件东土人才会穿的丝绸长衫。而他自己也认定,自己骨子里其实是极喜欢那片繁华之地的。
他曾攻入金銮王朝数次,每次看到那些繁华的市井和众多的物品时,心里都带着隐隐的羡慕和压抑不住的妒恨。一个吃草的地方,怎么会比吃肉的地方要好这么多?
所以,在放火摧毁那些繁荣的同时,他也有意地掳掠那些作坊里的匠人。他认为,那些繁华都是他们创造的,他要将他们带到胡地,也要让那里繁花似锦。
所以,别的胡人抢粮食、抢女人、抢金银,忽利台却在抢这些东西的同时,对那些手艺人更加关注,总会特意的去把他们“请”来。不但如此,他还从不吝啬自己的那些羊儿,只要在别的领地发现自己中意的人,也会拿羊去换。
数年下来,他手中的东土人除了那些身强力壮的,就是一些具有一技之长的,甚至不乏读过书的。
而他手中的那些东土人,也不是个个都有骨气。不用把明晃晃的弯刀架在他们脖子上,只要饿他们几顿,他们就会把那些能让金銮王朝繁荣的本事奉献出来。
而他们当中那些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家伙,虽然不会筑城,也不会打井,可为了换点活命的吃食,就会把些叫作“兵法”的东西讲给自己听。
比如,让自己的三千狼崽子穿上从王朝边军身上扒下来的那些甲胄,把他们变成重骑,用以对抗王朝防御时为盾,攻击时为矛的重甲骑军,就是那些文质彬彬的家伙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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