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气死老娘了!——不行,不能生气,脸会皱,妆会花,心会乱,自已得先淡定才是。
跑车很快上了城际高速,然后转进了熵海市郊区一处著名的南湖湿地,在湿地里柳暗花明又一村,居然深藏着一间水乡会所。
吴可引领着项欢进入会所,本以为这个穷小子会为这座号称全熵海设计与装饰最豪华的会所,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赞叹不已。
哪料项欢根本不当回事。
“你来过这里吗?”吴可不由得好奇问道。
“没有。”项欢简洁干净地应道,“不就是说个事,跑这么远的穷乡僻壤来干吗?”
穷乡僻壤?
呵呵。
还真是个土包子,别以为这里是乡下就叫穷乡僻壤。
这可是全天华国商业中心熵海市市郊唯一原生态湿地,这里的一亩地比熵海市最热闹的乐天地,还要贵几十倍。
划重点,有钱也买不到。
可对于项欢而言,这样的地方,这样的造作的设计就是穷乡僻壤。
在武朝时,顶多算是一个小帮会的别院吧。
“…….”吴可都快无语了,“我知道你玩直播,曾经有个旅游达人直播到这个传说中的神秘会所探访,当天粉丝爆涨了好几万,你说这里是不是穷乡僻壤?”
现代人类还真的够无聊,看这样的地方,都能涨几万粉丝?
本尊那么辛苦,还人体极限挑战,何苦呢?
要能回到武朝,本尊随便直播哪个小帮派的分舵不就行了。
“对了,你不是蓝头发吗?”项欢转而说道。
吴可不由得偷偷一笑,哼,原来,你也是有在留意我的。
吴可是个蓝色系控,什么都喜欢蓝色的。
人生没点绿,总觉过不去。人生多点蓝,一切都不难。
“蓝头发挺好。”项欢加了这么一句,“武朝时北方蛮魔族练功走火入魔后,头发都是蓝色的,称之为蓝发魔族。”
吴可脸一下子就又灰了,这个死男人,就不能说句好话啊。
“而且女的北方蛮魔一但走火入魔,就非得找人不停交欢到蓝头发变成白的才行,不然就会魔火焚身而死。”项欢对吴可的发色话题,再补一刀。
……啊!气死本小姐了,你这又是哪本上世纪的武侠小说里面的三流情节啊!
本小姐非得天天染蓝的,魔火焚身,焚死你不可。
不行,本小姐,必须得找机会好好整你。
比如各种拉肚子怕上火的药,本小姐还是可以整得到的,嘿嘿。
走过荷塘曲院,进了一间全木结构的楼阁,上了二楼。
吴金宝已经坐在一个茶桌前等着他了。
楼阁的一面墙为观景透明玻璃,可以看到南湖湿地的一角。
“项兄弟,你总算来了,这里可是整个熵海市观鸟最好的地方。”吴金宝说道。
一到观鸟季,这个会所的茶位,可真是有钱都订不到的。
观鸟?就这地方的鸟有什么好观的?本尊楚门圣殿云梦宫,后院有三座山峰,上面有各帮派每年献来的奇禽异鸟。
怕你这胖子去看,会吓怕了。
项欢坐到了桌前,单刀直入,“吴金宝,你找本尊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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