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山眉头微皱,目光冷冽,李毓秀则是收敛了笑容,有些不安的偷瞥了一眼沈青书,看向曹安的眼神中带了些厌恶和不耐。
沈青书保持着笑容,“这位是?”
还没等李连山说话,李毓秀已经先一步开口,“我们李家以前的一个奴仆,我儿时的玩伴,估计是听说我回来了,来沾光的。”
来沾光的?
李毓秀百灵鸟般的声音传入耳中,虽不大,却显得刺耳,让曹安像是吃了只苍蝇一样,上一次他见李毓秀的时候,还不是这样的,那会她称呼自己为曹大哥。
‘似乎也不是坏事,这样的话,还完因果就能一走了之了。’曹安脑海里的想法一闪而逝。
沈青书笑容依旧,“哦,那为何现在不是了呢?”
李连山答道:“这人是毓秀十年前救下的,当时念他年幼,不忍其流落街头,便留下了给秀儿做玩伴,六年前,考虑到孩子长大了,终归男女有别,且他也该自食其力,我李家仁至义尽了,便让他出了李家。”
沈青书点点头,“原来是这样,李叔还真是心善,不过斗米恩升米仇,有些人怕是未必感激,这开口就是李叔、毓秀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李家世交的公子哥呢。”
“乡野村民,不识礼数,让沈公子见笑了,来人,赶走!”
两名魁梧的青衣仆从一左一右走了上来,曹安收敛了笑容,神色平静,“等一下!”
“二小姐身份尊贵,我一乡野村夫,沾不上光,此次过来,只是为了将原本二小姐在我那预定的东西交还给她,刚才是我考虑欠佳,多有冒犯了。”说着,曹安双手捧着那尊傀儡,微微举起。
听得曹安换了称呼,李毓秀心间一抽,眉宇之间有些异样,感觉失去了什么东西一样,不过再一看身边自己仰慕的大师兄后,这点不快顷刻间抛到了九霄云外。
青衣仆从拿起傀儡,跑到人前,却被李毓秀一把拍到地上。
“谁会要你的破木头,行了,东西送到了,你可以走了。”听着人群中不时传来的嘀咕,看着他们的神情,指指点点,李毓秀想到了之前的传言,恼羞成怒。
她本也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流言,以前也不在意,只是今天大师兄在,她也第一次对‘青梅竹马’、‘金童玉女’之类的话产生了反感。
曹安也不理会,送到了,就是完成了承诺,至于她要不要,那是她的事情,当即拱了拱手,转身离去。
那沈青书看着地上的傀儡,目光一凝,边上的殷璃也是面色微变,李毓秀出身低微,入宗时间不长,不识货,他们却不是。
沈青书弯腰捡起傀儡,“等一下!”
曹安转过身,“这位公子还有何事?”
“这个傀儡是你做的?你是个偃师?”
“是!”曹安知道这个问题躲不过去,以前每年都给李毓秀做傀儡,即便自己否认也没用。
沈青书微微凝眸,“你师承何门何派?”
“并无师承,不过是家传的一点残缺传承,这些年自己琢磨出来的。”
“曹家吗?江湖上好像并没有曹姓的偃师家族。”沈青书嘀咕了一句,重新将目光看向曹安。
“你能依靠残缺的信息,就制作出这具傀儡,想来在偃师术上是有些天分的,我给你一个机会,成为我的奴仆,你可愿意?”
江湖上,偃师与丹师是稀缺人物,丹师能炼制丹药,助力修行,偃师能炼制傀儡,在战斗中发动傀儡,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
每一个修行有成的偃师和丹师,都会被各方势力奉为座上宾,沈青书怎么也没想到,在这穷乡僻壤居然能遇到一个偃师,当即起了心思。
曹安翻了个白眼,怎么成为你奴仆这种事情,到了你这反而看起来像是某种应该感恩戴德的施舍一样了。
〳“多谢公子抬爱,曹某散漫惯了,却是只想在乡下好好种田。”
此话一出,满场静得落针可闻,他们可不懂什么偃师,但知道人家一个是官府都要讨好的白云宗弟子,一个是乡野村夫,地位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成为奴仆可不就相当于一步登天了?却没想曹安居然拒绝了。
沈青书略感意外,当众被驳了面子,脸上有些不快。
“你可想好了,做我沈青书的奴仆,地位可是要胜过本宗杂役弟子的,跟了我,自不会亏待你,本宗所藏的偃师术也可以给你研究,这绝不是你自己琢磨的那点残缺传承可以比拟的。”
“我想好了,多谢公子好意。”曹安拒绝得干脆果断。
李毓秀眉头皱了皱,“大师兄,他不识好歹就算了,不过是在偃师术上有点天赋而已,以你的身份,想找这样的仆从又有何难。”
沈青书笑了笑,没有说话,不是有何难,而是根本不可能,以他目前的地位,哪怕是江湖上最低级的偃师,他也只有讨好的份,能拥有一名偃师仆从的,无一不是名震四方的高手。
只是眼下,话已经说出去了,就不可能再更改了。
眼底闪过一丝阴戾,故作大方的摆摆手。“也罢,既然不愿意,那你就走吧。”
曹安转身走进人堆,半点没有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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