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尹卝,kuang卝,当然,这只是笔名,可我觉得,若没有这笔名,我也未必有勇气将自己的日记写在特么的随便什么人都能看见的网站上!
这不是一本网络,这只是我写给自己的日记,这不算双开,如果有从我其他作品中跳过来的亲爱的读者们来到这里,啧啧,别催更,哪怕催了,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我不知道我在什么时候产生了这种想法,这种还活着就为随时死去而准备的传记,真不适合我这样的年轻人来写,虽然我早就成年了,甚至奔三了,但归根结底,仍然只是个过来人嘴里看不上的年轻人。
至于我开始这个日记的时间,我看一下,现在是BJ时间凌晨3:51,哦,现在52了,总之,就是又一次失眠之后的产物,这不算什么,毕竟我已经习惯在阳光正好的上午勉强睡到随缘的什么时候了!
也许这样不算失眠,至少我在疲惫至极的时候还能睡过去,虽然那样的睡眠更像是昏迷,但那和完全不睡大不相同!
管他的!
失眠是什么状态呢,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样,我只知道我的感官极为清晰,甚至我对疼痛的感觉也格外强烈,我不困,一点也不困,但我想睡觉。
别问我是怎样判断这些的,人总要对自己有个清晰的认识,哪怕这种认识做不到清晰,也要保证不会太过于欺骗自己!
看看我的身边,真黑,我没开灯,或者说,我在三点整的时候关灯强迫自己睡觉,却在四十分钟之后被迫爬了起来,我睡不着的时候总会被迫想些有的没的,你们不要学我,你们不要想那么多,你们不要思考我三点整了点儿什么,更不要考虑为什么那个时间是整点,我有点儿强迫症,我喜欢整数,就这样!
那么问题来了,数是谁?
呵呵,不谈那些,当我坐在这里记录我前几个小时的心路旅程时,我突然想起,我从关灯睡觉到爬起来的这四十分钟,这段时间里,我究竟都在想些什么呢?
类似这种睡眠前毫无意义的思考,每个人大概都曾有过,我看过很多人的回忆录,我发现成功者都擅长在睡着前反思他这一天经历的一切,看啊,这就是成功者,而我就不一样了,我的这段时间,普遍都在持续以下这样几个思想!
“我要有钱,最好是大风刮来,我要女人,只要我最爱的那个,我要出名,不会被狗仔盯上的那种,我要……我要……我要睡着了!”
虽然这样的我和成功大相径庭,可我很快乐啊,因为我那时候只要乱想,就能很快的进入梦乡,甚至某些时候还会因为那些乱想,从而让我的美梦变得暧昧起来,呵呵,你懂的!
可现在不一样了,甚至就连我自己都忘记了,我为什么失去了那些,我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失去它们的,我忘了我从何时开始拒绝了泡吧,我也忘了我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变得厌世,也许是我从写书开始,或者是从我辞掉最后一份工作开始,又或许,这样的生活早就深埋在我的命运里,当我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承受活着的痛苦!
我现在没有了睡前那关于千万种**的遐想了,我连睡觉的意义都不清楚了,等我困了,困得受不了的时候,那我就睡,睡不着,我就再爬起来,可我醒来之后都该做点什么呢?
好羡慕睡着的我,那时候,我不会像现在这样想太多!
有首诗是怎么说的,少年不识愁滋味……等等,我忘了,我去百度一下!
找到了,智能手机好方便……。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原谅我是复制粘贴的,我正在抽烟,打字好麻烦,不过其实我不说这件事你们也不知道。
总之,这是辛弃疾的词,《丑奴儿·书博山道中壁》,写的很好,不过我好像还没资格去体会他的下阙,那又如何,碍不着我夸他,不过我再怎么夸他,他也听不见!
看,死去后的世界就是这么残忍,这就是支撑我继续活下去的理由,我羡慕辛弃疾会被后人铭记,可我没那个本事,又舍不得让自己被人遗忘!
真的舍不得么,还是不甘心,究竟是活着快乐,还是死亡洒脱,而自我终结究竟是一种懦弱,还是打破生死之间所谓大恐怖的执着!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至少我不希望我有体会到那种心态的一天,至少我现在不希望我会有那么一天!
未来的交给未来的自己,我能拥有的,始终都只有下一秒罢了!
凌晨四点半,我的思绪暂时告一段落。
四点三十八,我在想我的猫呢,拿出手机找猫,在我玩游戏经常坐着的沙发上,他是突然不喜欢和我一起睡在床上,还是留恋我在沙发上留下的气息呢?
也许他只是想在那睡!
他叫十二,我一位叫做“干掉熊猫我就是国宝”的网友为我推荐的名字,那位朋友说,恋人这两个字十二画!
也许国宝女士那时候不知道,我捡来的小十二和我一样是公的吧(°_°)…。
十二是一只流浪猫,起码在我看来,它曾是只流浪猫,因为它,我多了一段回忆,那一天的记忆本该随着时间慢慢散去,是它让我记得那天我和谁在一起喝酒,那是我一位昵称“大路”的战友,我们在一家另一个朋友新开的清吧喝了四瓶红酒,然后就在我送朋友回家的路上,我在离朋友家不远的街道上看到了十二,它那时候很小,一个半巴掌大,我喜欢小动物,尤其是猫,但我和父母住在一起,我没有自己的家,我本以为我在住出去之前都没资格养猫!
不过它让我迟疑了,那天半夜一点二十左右,我拖着醉醺醺的身体,朝十二招了招手,我本以为十二会像其他猫咪一样警惕的走开,可他没有,它来到我的脚边,我看见它蹭着我的鞋子,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我哭了,就像我现在一样!
可能是因为在我心底,我和十二一样,身体里装着的都是流浪的灵魂吧!
我改变不了我的命运,但那一刻我决定改变它的,我抱起它,将他抱在胸口,它没有挣扎,但我知道它在害怕,它害怕站在人一般的高度,就像我同样厌倦站在那个高度一样!
它的爪子张开了,由于是深夜,我看不见它的小肉球,但我能感觉到胸口传来的一点点痛楚,它的爪子刺透了我的T恤,但那不足以刺透我的皮肤,我的皮肤远比身上的衣物更坚韧,但我总是企图借助比我本身更软弱的东西去保护我自己,就像正常人一样。
我把它带回家,它很活泼,哪怕一开始,它对待我的家也只有一点点的谨慎,时间慢慢流逝,他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大,我看在眼里,为它满足。
没人限制它的空间,至少在我的家里,没有,能限制它的只有它自己,我很欣喜现在的它已经敢睡在我头上了!
至于收养它,说服父母的过程本该是艰难的,面对父母的不同意,我只用一句话就解决了,或许我真的很蠢,哪怕朋友说我那是蠢萌,可我知道他们说的其实就只是蠢罢了,但我并不总是那样,至少在我真正的决定面前,我从来都机敏过人!
我对我父母说:“如果你们让我扔掉它,那我就去宠物店买最贵的布偶,我要看看几万块甚至十几万块的猫咪到家以后,你们还舍不舍得扔掉它,或者说,到那时你们会不会后悔逼迫我扔掉我的十二!”
当然,具体上可能有些不同,不过我的话就是那些意思,至于结果毫无疑问,现在的十二已经八斤重了。
哎,对我这必须俭朴生活的家庭来说,买名猫的代价有些难以接受啊!
从此以后,十二成为了我家的一员,我很感谢它,正因为它的到来,让我的生命有了新的闪光点,我为十二更新了我近两年没变过的朋友圈,至于现在,那上面满满都是十二的照片和小视频。
十二是一只活泼的小公猫,我爷爷叫他小狼猫,爷爷奶奶很喜欢十二,喜欢到什么程度呢,他们每次到我家的时候,进门第一个问的就是十二去哪儿了,要是十二赏脸去门口迎接他们,那他们更是会绽放出我从未见过的神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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