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娃子,我看模样嫩得很,年龄又不咋大吧?”
听到询问声,陈凡下意识的用手勾拉了一下裤子……”
短短的三天,他就接受了这个现实。
他穿越了,准确的来说是重生,重生到了一百年前!
民国,一个不怎么好的时代。
陈凡对穿越没什么抵触,毕竟前世他只是个社畜,也就是人闷骚了一点,可面对浩浩的时代的车轮,也显得无比渺小,最后只能黯然失色的离开城市,回到了农村。
继承了他爸的三家养猪场,四套房子,五辆车子,和五十亩地,提前踏入了毫无动力,一眼就看到边的养老休闲生活,偶尔去安慰一下在会所努力奋斗的妹妹。
如今重生到民国,陈凡心中带着窃喜,他可是拥有未来一百年的记忆,无论干什么,就算站队,坚定不移跟着某个人走,日后也是一个在草地上骑马的。
可是现实太残酷!
陈凡不仅发现自己年龄有点小,甚至毫无记忆,根本找不到亲人,看他身上衣衫褴褛的模样,估摸着也是逃难的。
他不仅找不到财路,甚至连个温饱都是问题。
他并不害怕乞讨,可当他看到有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孩子在乞讨的时候,被人嬉笑的一枪打死,那种脑壳纷飞,子弹在身边呼啸的感觉……
好吧,陈凡承认他怕死,他真的怕了!
他选择了离开那里,那里的时代虽然波澜壮阔,但是未来会发生很多的战乱,涌现了很多很多的豪杰,但也倒下了很多的尸体。
路上到处都是流难之人,甚至有些人还被直接抓走充了军,真的是直接被抓走了。
陈凡因为个子小,年龄小,躲过了三四次。
他一路跌跌撞撞,只想着朝着自己的老家走,在他记忆中,曾经爷爷提起过,老家是革命红军,只在大山之中打过两次狠仗,死了好几个团,但是老百姓过的日子还可以。
一日心中豪气散,只求平淡乡间人。
宁做太平犬,莫做乱世人!
陈凡还是挺幸运的,他跌跌撞撞的走着,乞讨,有很多人看着他小小的模样,虽然粮食不多,还是会分一点给他。
他就这样饱一顿饿一顿,尝试着前世从来都没有的感觉,在路上不停逃跑。
在此之前,陈凡一直以为深一脚浅一脚是形容词,直到这几天逃命,他才发现,这个词是多么悲凉。
跑着跑着鞋没了,脚踩在碎石瓦砾之上,扎得鲜血淋漓血肉模糊,走一下疼一下,每隔一步,在地上留下了一个血脚印,深浅不一,可不就是深一脚浅一脚。
幸亏这个时代还有好人!
陈凡凭借着一口家乡话,引起了一个大叔的可怜,将他挤在了马车前方,让他得以喘口气。
那大叔又从包裹里面掏出了个饼,虽然已经凉了,已经硬了,没有肉,没有油,放在前世陈凡说不定看都不带看,现在却吃得十分香甜。
“苦命娃子……”
大叔叹了口气,这一路上他见的实在有点多,南边军阀混战,北边也好不到哪里去,而且还受着天灾。
什么天灾?
大烟!
那群狗娘养的军阀为了凑军费,强迫老百姓种大烟,不准他们种粮食。
种大烟,免三年的田税。
种粮食,一年要收三年的田税。
收税收到几百年后,那可不是笑话,而是真的!
孙先生前年还提起过,现在国内有八千万瘾君子,哪个省城哪个县城没有烟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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