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天后。
清晨,残月还挂在天际。
江明踏着晨雾走出云梦山泽,斗笠上都凝出水滴,背着满满一竹篓药草,来到山脚下的一处流民聚集地。
其实江明可以继续在山里待下去,但按前身的习惯,一般进山三四天,就会回来歇息几天。
他初来乍到,并不想太引人注意……
缕缕炊烟在前方升起,一座座简陋的草屋零星散布,人来人往,充满烟火气。
一开始,这里只有少数采药人搭屋居住,后来大云府城里活不下去的可怜人,也渐渐汇集在这里。
城里的官老爷来郊游时大发善心,亲笔提了个寓意极好的名字,平安镇。
江明刚走到镇口,一個穿着破旧皂服的青年小吏,便从路边走了过来,吊儿郎当的看着江明,懒洋洋道:“检查。”
江明熟稔的塞过去两个铜板,小吏顿时露出满意的笑容,随便在药篓里翻了几下,顺手借走两块黄精,便摆摆手让江明滚蛋。
官老爷当年发善心的同时,不忘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指出,山里可能会有流匪,于是派小吏冒着生命危险在这里驻守,检查是否有危险人物作乱。
百姓们感动之下送些银钱特产,那也是理所应当的……
只是直到现在,也没人见过流匪长啥样。
生活就是如此滑稽而艰难,好在世道还算太平,前身内敛低调,没惹过什么麻烦,江明打算继续保持,没有什么揭竿而起的使命感。
进了镇子,和一些照面的采药人打着招呼,江明走进一个小酒馆。
说是酒馆,其实也就是大一点的草棚屋,脏兮兮的酒幡破烂无比,里边环境昏暗杂乱,桌椅都破烂不堪,却是这镇上为数不多的娱乐场所。
酒馆里人不少,多是些穿着破旧衣裳的潦草汉子,有采药佬、也有打猎砍柴的,一边喝酒、一边天南海北的胡侃,吹嘘自己的见闻。
山里湿气重,许多人进山前或回来后,都会来这里喝一碗酒驱寒除湿。
久而久之,喝早酒,便成了平安镇特有的习俗,即使没啥事,不少人也要来喝一碗,侃一侃,麻痹生活里的糟心事。
江明把药篓扔到一张空桌旁,径直走到柜台,拍下两枚铜钱:
“一碗跑舌头,一碟熏豆腐!”
跑舌头是这里最便宜的酒,一个铜钱一碗,只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烈。
一口下去,舌头都要没知觉了,浑身热气腾腾,是驱寒的不二之选。
柜台后,是酒馆的老板老姜头,头发花白稀疏,跟江明这些采药人都认识,当即笑道:“看你红光满面的,收获不错?”
“什么不错,差点喂狼!”江明随口胡诌,端了碗碟坐下。
先闷了一大口酒,烈焰灼烧般的感觉从喉舌直冲胸腹,然后再夹起一块熏的发黄的老豆腐,蘸了辣椒酱塞进嘴里。
烈酒和豆腐的香气在口腔中交织,江明砸吧着嘴,听着周围的酒客吹牛乱侃。
“听说王家的悬赏,提高到五十两银子了!”
“那又咋样,火云草又不是大白菜,上哪儿找去?”
“我要是能找到,先去把清河楼的花魁,雪儿姑娘包上三天三夜!”
“小六子,你那是竹签搅大缸啊,能不能顶得住……”
“哈哈哈哈……”
江明挑了挑眉毛,一言不发的抿酒。
酒馆里人来来去去,也有些相熟的采药人来过,江明一一打了招呼。
没人提及过黄老鬼,毕竟这才几天而已,往山里一钻十天半个月的人大有人在。
日上三竿,江明把豆腐碟舔干净,又嘬完最后一口酒,扛起药篓摇摇晃晃离去。
“饮尽一杯酒,此界无故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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