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个坏人,但是为什么我觉他琛哥好酷?”一个名为“小草莓不好吃”的书友评论道。
“看了琛哥,我突然觉得其他的黑帮都是些小混混。”另外有人评论。
“琛哥才是主角吧?”
……
就连铁杆书友“道爷男子汉”,也评论道:“琛哥好帅,发现爱上他了怎么办?”
乔森看到了这条评论,一阵无语。
这几日他和这个家伙,也就是宋智宇见过两次。
都是对方开车过来找他。
宋智宇的座驾是一辆售价百万的宝驴跑车。
且每一次他过来,身边总有不同的女伴,相同点是同样的肤白貌美,举止暧昧。
看着狗男女在他面前的模样,乔森总算明白,这个长得gay里gay气的家伙的确是个……渣男。
他询问过对方GG圈里那些怨妇一样的文章。
“跑友好找,真爱难寻啊。”宋智宇感慨。
乔森当时就恨不得揍这家伙一顿。
旱死的旱死,涝死的涝死啊。
……
对于“琛哥”这个坏人竟能引来书评区的一波小高潮,乔森有些意外,可很快就变得释然。
在他的记忆中,将神经病式的反派有两个,一个便是琛哥,另一个是《这个杀手不太冷》中的大反派史丹,他才是真正将神经质、艺术和癫狂这几种特性展示得淋漓尽致。
乔森在塑造“琛哥”这个人物的时候,也借鉴了很多史丹的桥段,只是将音乐改成了舞步。
阿星这个主角反而成了参与者,姻缘巧合地见识到了斧头帮的强大,以及“琛哥”的变态。
七日之后,《功夫》第二卷结束。
收藏已经达到了三万多。
“明天上架,好好准备一下「加油」。”小咪发来消息。
乔森:“谢谢咪咪大大。”
小咪:“「敲打」”
……
关掉聊天框,乔森接到了宋智宇的电话。
“喂,有什么事,小鱼儿?”乔森问。
“章鱼刚到长安,一会我俩去找你。”宋智宇说,“别总宅在家里,对身体不好。”
……
刚挂上电话,乔森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接通后,他意外发现打电话的是宋福吉,打算回家继承一百亿的那个家伙。
“兄弟,我明天就走了,一块喝个践行酒。”宋福吉说。
“好。”
对于这个“患难兄弟”,乔森通过一段时间接触,渐渐认可了这个“前身”的朋友。
这个私下里自称“腹肌男”的家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宅男。
在文学梦上,他堪称拼命三郎。
据乔森所知,他的那部武侠在这半年内,每天都保持着一万多的更新量。
他最骄傲的事情,便是曾经一个月内为了码字不曾出门,吃掉了三箱方便面,成功戒掉了泡面这个美食。
只是这个家伙也要离开了……
乔森忽然想到了前世的网文行业,同样有那么多勤奋的逐梦者。
譬如他认识的一个名叫斩月的写手……
对于这些人,他的推荐票之类的东西从来不会留在手里。
逐梦之人需要赞扬。
不过……
想到宋福吉,乔木忽然记起了当初二人聊天的时候对方那古里古怪的话语。
原本他还不觉得有什么,可是自从经历了之前的僵尸之后,他知晓这个世界的确有那么点不同。
再结合宋福吉当初那奇怪的模样,似乎真的不同寻常啊。
莫非他也是某个神秘门派的传人?
宋福吉那胡子拉碴的模样在乔木心中变得神秘起来。
“一定得问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乔森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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