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中。
‘老乡’哼哼了两声,他心中盘算着林肯的生意应该是泡汤了,但还没等他将酒杯里的酒品完,啪的一声,沾着血迹的25美元就被拍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
抬头看了看林肯,再低头看看那沾着热血的钱币,他脸皮不由得抽动了几下。
他在这里混了也有些时间,也见识过一些不讲规矩的帮派和个人,但是像面前林肯这般生性的,他承认他是第一次见。
前脚打听出帮派的地址,后脚就去弄来沾着血的美金,而且还面不改色没受伤,这个老乡,是个狠人啊!
老乡仔细打量了林肯一番,心中对林肯的轻视已经完全收了起来。
人不狠站不稳,见识到林肯的狠后,几个人还敢小瞧他呢?
他以为林肯经历的应该是一番血战,但事实上,林肯做的比那位老乡想象中的要轻松多了。
当他拿着沾染着那些恶棍鲜血的钞票离开的时候,他可以很有信心的保证一句,这次的行动没有任何一个目击证人,除非那些死人和植物人能重新爬起来。
没有线索、没有目击证人、手法独特、无法准确锁定犯罪嫌疑人范围,只凭这几点,这起恶劣的案件就足以成为一宗悬案。
那位经营酒馆的老乡也许能为纽约警署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只要他愿意冒着林肯未被抓获后自己也被一起杀光的风险。
但很显然,这位死要钱的老乡是个聪明人,他不会做这种事,这也意味着林肯很安全。
不仅很安全,那一地的尸体还会让这位老乡收起一些不该有的心思,好好的为他准备身份,将他送到欧洲战场去。
他拿了钱,林肯得到了身份,纽约警署打击了罪犯,纽约居民得到了安定的生活。
除了那个为非作歹许久都能安然存活、结果莫名其妙就被一锅端的本地帮派外,大家都很开心。
老乡的酒馆显然不适合作为居住地,但这不碍事,偌大的纽约城中,多的是地方愿意看在钱的份上给一个丢了身份证明的外乡人一些小小的帮助。
毕竟这个时候的美元还是被称作美金的时候,能直接兑换黄金的那种金。
......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林肯不知道那位老乡是如何运作的,但在几天之后,他就给自己带来了好消息。
“这是你的东西,拿好了。”
似乎是做贼心虚,男人四下张望了一下才从怀中掏出一个纸封递到林肯手中:“至于参军的事情,你要等上一会儿,到时候你会收到信。”
“信?”林肯沉吟片刻,指了指地:“送到这里?”
“送到我那里。”老乡说到:“然后才会送到你手上,所以你最好呆在一个我能找得到你的地方。”
“要多久我才能拿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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