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蒙松开手,笑着微微摇头。
他拉开明迪带回来的黑色背包,展示着里面十多叠的现金,将背包递给夏乐,对他劝说道。
“这一行水太深,你把握不住。这些钱你拿去租个店面,做些小生意。”
夏乐微微摇头,也拉开自己的包,露出其中充满油墨味的美元。
“我有钱,但很多问题都不是钱能解决的!在这个到处充斥着不公,充斥着犯罪的世界,我要成为光,为那些无法战斗的人而战,成为他们的希望!”
“虽然我现在还很弱小,但光的精神、光的希望一定能从我开始,然后星火燎原!”
只有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光,我才能得到更多的光之能量啊!
“哇哦,你说得真酷!”
夏乐这一番话义正言辞,直接站到了道德和正义的制高点。
听得超杀女双眼放光,达蒙也满意的露出微笑。
这新人能处!
达蒙也放下手里的包,朝夏乐点头道。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忙训练你。与罪犯做斗争光靠口号可不行,还要靠枪和刀。”
他的目标是大毒枭弗兰克。
对方人多势众,手里一大堆小弟,只靠自己和女儿两个人可能力有未逮。
看这新人还不错的样子,可以培养起来帮忙。
“这我当然知道,所以我也不是没有准备。”
夏乐拍了拍自己背后的手枪,又拿出衣兜里的香水瓶。
达蒙把瓶子接了过来,靠在周围轻轻闻了闻,立刻闻到一股熟悉的刺激性气味。
“自制的辣椒水?想法不错,但还不够好。”
达蒙把香水瓶子放到一边,丢给夏乐一个通体黑色的小塑料瓶。
这塑料瓶上一个字也没有,大小一手就能掌握,头顶还带着一个能喷出水雾的小喷口。
“这种防狼喷雾更好用,现役NYPD用的也是这种,就送给你了。”
“今天你先回去,留个电话给我。过几天我会给你打电话。”
达蒙要先查查夏乐的背景身份,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吸纳他。
……
把自己的电话给达蒙,夏乐离开地狱厨房,回到皇后区的出租屋内。
在路上,他买了双三十五美元的运动鞋,还和老板讲价到三十美元,一点也不像随身带着二十多万的样子。
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夏乐展现出了极为强大的适应能力,在这翻个身都会嘎吱嘎吱作响的陌生木板床上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一早,他买了条热狗做早餐,乘坐地铁前往足有一个小时路程的片场。
吃着洒有大量芝士和番茄酱的热狗,咬着咔嚓咔嚓作响的玉米片,夏乐对自己的未来做了个大概规划。
“地狱厨房里的人渣数量相当多,短期能给我提供不少光之能量。金并死了,弗兰克也死了,最近的帮派冲突肯定不会少。”
“另外,既然要让尽可能多的人相信光,那么电影明星是个很不错的主意。我需要储备足够的光之能量,应对随时可能到来的光之任务。”
想到这里,夏乐忽然顿了顿。
“等等。如果是在其他世界,那么成为电影明星当然是最好的选择。但在这个世界,超级英雄似乎更适合一些!”
“或者干脆双管齐下,白天是万众瞩目的电影明星,晚上就是神出鬼没的超级英雄?也可以学学钢铁侠,到合适的时候就公布自己的身份,吸一大波粉。”
“说到钢铁侠,光之能量也可以用来治疗托尼·斯塔克。到时候借助他的力量来宣传光,何愁会缺光之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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