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
阵阵凉风吹拂着燥热的城市。
耀眼的霓虹灯,格外容易让人沉醉。
都市的宁静并不能够洗涤人们内心里的浮躁,反而让人想要撕开伪装面具,过一下灯红酒绿的放纵生活。
唐于蓝在见到夜王k厅里一天内招来的五十多人,良莠不齐,各怀鬼胎想要加入飞鸟团,享受国企般待遇的兴奋青年,还有满怀忐忑,想要混一份工作的中年大叔后,并没有太多表示。
毕竟这些只是外围成员,和真正的飞鸟团成员的待遇有天差地壤之别。
现如今非常时期,夜王k厅并不向外营业,但也被新加入的人挤的没了落脚的地方,不过唐于蓝等人心中明白,这些人基本没有什么战斗力,真正火拼起来,别说砍死对方那些痞子、流氓,不在亡命奔逃的时候相互践踏就主坟上冒青烟了。
一些帮会中听到唐于蓝这边消息,非但没有感觉害怕,却好笑不已。凭借这临时拼凑的虾兵蟹将想要对付骷髅团,无异于痴人说梦。这或许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飞鸟团的狂躁不安,和领导人的昏庸无能,以及异想天开。
谢三彪又经过一天的形体锻炼后,气质稍微改善了些,在路上倒也吸引了几个大妈和年轻妇女,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
唐于蓝叫着他和孙长霄来到是一家小饭店的包厢里,先是点了两提啤酒和几道家常菜,服务员给三人斟满茶水,拿着菜单退出房间。
唐于蓝抿了一口茶水,姿态优雅,看他脸上享受的表情,哪像是小餐厅里不入流的食客,分明就是从爱琴海度假的潇洒男神。
孙长霄说:“唐团长,乌鸦上午在医院清醒了一会,照顾他的兄弟得到消息,他是被叛徒给出卖了。”他手中递过蒜头鼻的照片,接着说:“他叫冯国坤,兄弟们都称他为蒜头鼻。”
唐于蓝拿着照片一看,照片上男子鼻头十分醒目,又红又大,像是小丑的一样。
谢三彪咬牙切齿的说:“老子非要亲手宰了他不可,这个狗东西!”
孙长霄接着说:“现在飞鸟团内部的兄弟都等着你发话呢,如果不能有所行动,恐怕是会被所有的人看不起。”
谢三彪抬了抬屁股,坐姿稍微变了变,缓缓吸了一口气,脸上带着自信的表情是说:“道上的兄弟把目光都瞄准了我们,我下午回来的时候,看到几个便衣警察在巡逻。真该死,被警察盯住的话,稍有不对就是灭顶之灾。”
唐于蓝看了一眼谢三彪,脸上露出满意的表情,笑了笑,说:“三彪杀人王,想不到形体的训练让你大脑也聪明了,懂得思考这些问题了,我为你由衷高兴。”
谢三彪晦气的叹了口气,大大咧咧说:“你看,这可如何是好?”
唐于蓝笑道:“在我们实力还没有壮大,不能够凭借一己之力消灭骷髅团的时候,就要把这潭水搅混了,现在凌江市西区实在是太平静了一点。”
孙长霄眼前一亮,似乎想到什么,一拍桌子说:“好想法!唐团长真英明!”
晚上大鱼大肉,唐于蓝放开了肚子吃。
回家的时候夏青莲躺在大厅沙发上打盹,听到开门声抬眼一看,见唐于蓝后美丽的眼眸绽放出一抹惊喜和担忧,轻声道:“你来了啊。”
这两天唐于蓝早出晚归,甚至脸也不归来,夏青莲就一直睡在卧室里,等着他回来。
“傻瓜,你怎么又睡这了,快进屋吧,别着凉。”
夏青莲揉了揉睡意惺忪的脸蛋,打了一个哈欠,嘟哝着嘴说:“锅里还有米饭,你吃了没,要不要给你热一下?”
“明天早晨在吃,你早点休息吧。”唐于蓝心里一暖,忍不住想要用手抚摸她的脸蛋。
“干嘛!”夏青莲警惕性的看了唐于蓝一眼,说:“剩饭不能吃,接下来几天公司里事情多一些,我可能也要晚些回来。”说完,也不搭理唐于蓝,迈着小碎步回卧室关上门!
“切,还怕我非礼你?”唐于蓝随口嘟哝了一句,猛然想起自己那本《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拍脑门说:“天呐!想我内心纯洁无暇,虽然眼睛和手有些贱,但绝对不是色狼啊!不行,有空要解释一下,我只是在通过性研究人类进化和发展。这可是生命的源动力,促进文化发展的阶梯。”
万籁俱寂,当所有看见的看不见的沉浸在黑夜中。
唐于蓝掏出老式诺基亚手机,拨通一个电话:“可以行动了,这潭水搅的越浑越好!”
说巧不巧,窗户缝隙中一阵阴风从身边吹过。
紫衣会所管辖的一条大街上,忽然一辆黑色的轿车从街南冲来,如同脱缰野马,一头冲进了酒吧里面。
破碎的玻璃门如同繁星点点,落地时哗啦啦的声音接连不断。
汽车轰鸣,刺耳的刹车声连和在一起。
保安还没有反应过来,迷醉在酒吧里的人膛目结舌,看着汽车里钻出几个蒙面的男子,敞开衬衣露出结实的胸膛,项链下的吊坠骇然是一颗骷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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