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晓寒有点发愁:难不成自己非得亲自上阵去搞推销了?
凌冽安慰她:“急什么!你若是真的想做生意的话,我娘那里还有两个铺面,到时给你一个去玩就是了,人员铺面都是现成的!”
庄晓寒摇摇头:“那些铺面经营的都好好地,干什么要给我拿去瞎掰呀,这个铅笔在还没被市场认同、接受以前就盲目的开新铺子,只怕到时候亏得裤子都没得穿了。”
“你要喜欢这些新鲜玩意,自己做着玩就是,赚不赚钱的不要强求了,等我们从海外拉回矿石炼出理想的刀剑,倒时你相公就功成名就了,升官发财指日可待,你舒舒服服的做你的官家夫人不就好了,想那多作甚!”
凌冽不以为然。
庄晓寒从现代而来,从来就不是一个依赖别人生存的人,现在要是让她只待在家啥事也不干,怕是她自己都要闲出毛病来了。
“相公,我不是让你带几只到端王府上让端王的那些幕僚试用了吗?他们反馈如何?”
“有一两个觉得尚可,大部分还是倾向于使用毛笔。”
这是正常的,想要改变一个时代人的习惯,不可能一蹴而就,需得有点耐心。
“要不,你明天带我去端王府,我找找那两个觉得尚可的幕僚,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可以吗?”
凌冽不太喜欢自己娘子和外男多做接触,他只想娘子的眼光和心思全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可是他也深知自己的娘子不是一般人,不可以拿对待普通妇女那一套对待她。
娘子是去干正事的,又不是去玩耍的,他就算不情愿,也还是答应了。
隔天,凌冽带着庄晓寒去了端王府。
端王府占地面积比容国的靖王府还要大点,毕竟,端王曾经当过托孤大臣,这份荣耀,就不是靖王能比的了的。
端王府的幕僚对于凌冽带了自己的娘子来有点好奇,但是知道这个小娘子就是做出来铅笔的人还是给与了充分的尊重,虽然他们大部分还是习惯使用毛笔,但是也没有特别排斥铅笔的出现。
特别是那两个喜欢用铅笔的小吏。
这两人,一个是文书,因为常年要在外奔波,带着砚台墨块确实是不太方便,铅笔使用方便又不会污染其他物品,受到了他的极力推崇;
另一个是个绘图的,在制造一些草图时,如果画错了,铅笔痕迹能够用饭团或者馒头块擦拭掉,大大节约了纸张。还有他拿回家自己去绘画时,可以用炭墨渲染出丰富的层次感和立体感来,这是毛笔做不到的。
庄晓寒还明白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事:这种铅笔简单易得,价格低!
庄晓寒想这个东西能不能和端王合作去推广呢?
她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凌冽。凌冽把这个想法传达给了端王。
端王派来个小吏来和她对接,就是他府上那个总是要外出公干的小吏,他名叫孙旗。
孙旗大约二十来岁,因为常年在外跑,肤色有点偏黑,不过这人性格极好,笑眯眯的,大方又热情,庄晓寒和他多接触了几次,发现此人口才很好,反应极快!
这人不去做推销真是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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