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代,不是男女朋友,谁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明目张胆地牵手!
陈封心里莫名失落,却没有流露出来。
连翘嘴角勾起一个开心的弧度。
那个女孩子有这么出色的男朋友,是不会考虑游走在灰色地带的陈封的。
路过街心的小公园,方卓然带着林麦走了进去,找了个石凳坐了下来。
他这才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玫红色的天鹅绒首饰盒递给了林麦。
林麦有几分意外,更有几分惊喜。
没想到还有定情之物!
她接过那个首饰盒啪地打开,一条四叶草坠子的项链在路灯下闪着金光。
她难以置信地问:“黄金的?”
这个年代,黄金首饰很贵重。
方卓然反问道:“不然呢,送给自己的心上人,我只会送最好的。”
想了想,又补充道:“今天是告白,所以送的是金项链,等订婚那天再送戒指。”
他拿起那条金项链:“来,我给你带上。”
林麦高兴地背转身子。
方卓然给她把项链戴上,借着头顶的路灯,注意到她脖子后面正中央有一颗暗红色的朱砂痣,不由愣了愣。
记得曾经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过一篇文章。
那篇文章写的就是有关脖子后面正中央的朱砂痣的传说。
传说长这种朱砂痣的人都是来人间寻找自己前世的爱人。
自己是小姑娘寻找的爱人吧,不然爷爷奶奶怎么会认识她,还让她给自己送板栗?
冥冥之中,缘分在牵引着他们。
林麦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问:“你这项链不是在国内买的吧,至少不是在江城买的。”
“你怎么会这么问?”
“咱们江城哪有做工这么精细的金项链,都很粗糙的好吗?”
方卓然夸了一句:“有眼光,这条金项链是托人从香港带回来的。”
如果不是为了准备这条金项链,他早就向她告白了,还会拖到今天!
这时传来小贩卖雪糕的吆喝声。
越是大晚上,卖雪糕的小贩越活跃。
晚上压马路的年轻人多,雪糕特别好卖。
“我去买两根雪糕。”方卓然见小姑娘用手扇着风,站起身来,刚要迈步,又停了下来,“你今天没来大姨妈吧。”
林麦的脸顿时红透了,羞涩道:“没来~”
方卓然嘴角微勾:“我猜你也没来,你来大姨妈的日子我记着呢,不过问一声确认一下而已。”
说罢,朝不远处卖雪糕的小贩走去。
林麦起先有几分感动,可是很快就皱紧了眉头。
她是重生的,又不是真正的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考虑问题不会只看表面。
上次在医院里生理期突然来了,是方卓然帮忙弄来了卫生巾。
深更半夜的能够拿出卫生巾,说明他有。
他为什么会有卫生巾,真像呼之欲出。
林麦心里一惊,自己该不会遇上渣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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