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人,正是庄怀隽。
这家伙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自从他身体恢复之后,就好像脑子又有病了,从G国跑到H国,又从H国追到A国,次次在他跟沈周懿住的附近扎点,跟狗皮膏药似的,死活甩不掉。
天天背着他给沈周懿送吃送喝送玩儿,把一孕妇该忌讳的都干了个遍,带坏别人家孩子,他是一把手。
庄怀隽自顾自地绕开裴谨行,甚至就当着裴谨行的面用一根铁丝把门锁撬开,“昨天她社交圈子发了,说馋巧克力蛋糕,正好路上捡的,给她吃。”
裴谨行舌尖抵了下上颚,“……”
狗扯。
庄怀隽绝对是脑子坏了。
以前他们两个本就不对付,见面各种长枪短炮齐上阵,跟沈周懿也关系没那么到位,甚至先前各种算计,把沈周懿逼至绝境多少次,庄怀隽这种男人就是只有野心没有心的怪物,偏生现在,他疯了。
疯到了他跟沈周懿这里。
满世界追着他们跑。
他带着沈周懿去哪儿,他隔天下午就能住隔壁。
就好像现在,这强盗直接当着他面撬锁。
他是不是太猖狂了?
砰!
裴谨行抽出门口伞架上的雨伞,快准狠地在庄怀隽进门之前横插在他身前门框之上,那力度,似乎要将门都卸下来:“理由。”
庄怀隽护住了手中蛋糕。
才波澜不惊地瞥裴谨行:“没见过插足者?”
裴谨行笑了:“你挺不要脸啊。”
庄怀隽:“我的心告诉我,我就得追着她跑。”
裴谨行:“……”
强盗逻辑。
庄怀隽当然不再多解释。
他当然是不喜欢沈周懿这种小黑心肝儿的,从小这丫头就不是省油的灯,沈家人给她送的下了毒的饭菜吃食,她转头就能面不改色送他床边,美名曰缓解紧张的同院关系。
就连他手腕上那疤,都是沈周懿咬的。
小时候他们不对付,加上他心里明白与沈周懿家里是血债,他性情也恶劣,庄佛白不准让他说漏嘴,他心里窝着火,没少针对她,那阵子把沈周懿偷偷养的小兔子扔到后山,她找到他的时候,二话不说把他踹进了池塘,趁着他没反应过来,捞起他手腕就咬,咬到见血,咬到牙都豁开皮肉,池塘水脏,伤口直接感染,他还烧了两天。
谁知道长大以后,变得那么乖。
竟然没人知道她小时候是什么样子。
如果不是因为父母不在,她颠沛流离了几年,否则她绝对是混世魔王的潜力和水准。
至于现在他对沈周懿……
挺奇怪的。
好像自从换了庄佛白的心之后,他有些行为和心理变得多了几分异常,好像心里有另一个人的存在,共存与他的身体,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他本人的一些行为。
虽然他也不喜欢这种莫名其妙的转变。
可……
也不失为一种无聊生活里的……乐趣?
正想着。
啪!
楼上忽然传来了一道声音。
裴谨行几乎立马看过去。
楼梯口。
沈周懿穿着橡皮粉的毛绒宽松长裙,只见腹部隆起,黑发披在一侧肩膀,她扶着护栏,呼吸不畅,“破,破了……”
庄怀隽:“什么破了?”
裴谨行霎时间反应过来,迈腿就往上冲:“破你妈,让你车开进来,要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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