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带血的刀,一包钱,一个尸体。
这谁看到,恐怕都会联想到抢劫杀人这个罪名。
看着墓碑上的血迹,冷枫拿起桌上的白酒,倒在上面冲洗掉血渍,顺便还骂了一句。
“墓碑上流血,晦气!小丽活的时候受了罪,现在死了你还让她睡不好!”
渐渐地,这小子也冷了下来。
“冷老板,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好人。”小年轻擦了把眼泪。
听到这人夸自己,冷枫心里没有半点喜悦。
如果这小子是囚禁小丽的罪魁祸首之一,就算是在这儿磕头认错,他也一定把这小子送进监狱。
“行了行了,是不是好人,我心里有数,先说怎么回事?”
“我叫吴庆凯,和小丽是同村的,用读书人的话来说,就是青梅竹马... ...”
越往下听,冷枫也就明白了来龙去脉。
“这么说,你也算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多的是吃小丽她奶的饭,偶尔去别家。”吴庆凯有些自卑。
听到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冷枫心里也多了一份同情和亲近。
“没啥自卑的,我小时候也吃过一段儿百家饭。”
“你这么大的老板,还吃过百家饭?”吴庆凯一脸不可置信。
“怎么滴?你以为谁都是天生富贵命啊?一出生就捧着金饭碗?”冷枫翻了个白眼,“行了,说说你和小丽的事,你和小丽带她奶奶来城里看病,难道她家里人就不管?”冷枫疑惑道。
“管?谁管?”吴庆凯一脸愤慨,“自从小丽她爹找了个寡妇之后,别说管她奶了,就连小丽这个亲闺女都不要了。
不仅不管,甚至半夜偷偷拿走了奶奶的存折。
那里面是奶奶的看病钱,是小丽读书的钱。”
越说越气愤,吴庆凯一拳捶在地上。
“都是那个杂碎!本来奶奶的病不怎么严重。
可是那个杂碎,为了讨好那个寡妇,竟然偷钱,被奶奶发现了。
那个杂种竟然为了钱,把他亲妈踹了一脚。
也是这一脚,奶奶又被气出了心脏病,病情更加重。”
听到这话,冷枫心中也升起一股怒火。
世间能有此亲爹,真的是上天造孽啊!
“后来,我和小丽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就来城里打工。
但你也知道,城里人都没工作,我们这些村里来的泥腿子,怎么可能有人愿意招聘我们嘛。
后来,我们俩正在到处找工作时,碰到了阿豹。
他说可以安排我们去不夜城上班,工资还高。”
说着说着,吴庆凯又抱着头用力捶打。
“我就不应该听阿豹的话,我就不应该带小丽来城里,我那天晚上就应该住在奶奶的屋里,我肯定不会让那个杂碎碰奶奶一根指头!”
看着吴庆凯抱头痛哭,冷枫也深有体会。
这就是真实的穷苦人的生活啊,这才是真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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