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信他那张嘴,那你就是傻。”林彩云笑道。
“为啥?”文清好奇道。
“六年多前吧,也就是冷枫十八岁的时候逃难到江州,就一直在我家做长工,做了三年,然后我俩就结婚,抱养了丫头。
这六年我俩不是住在一个院子,就是住在一个房间。
偶尔冷枫出去几天,那都是去不夜城玩牌,不可能有时间去燕京。
若是他有那么厉害的师父,也不可能欠了赌债被人追着打。
所以啊,十有八九是逗你玩的。”
“不可能啊,他每次都说得若有其事,还说他师父是抽烟抽死的。”
思量了许久,文清灵光一闪。
“会不会是他逃难到江州之前,在老家拜的师父?”
“这我就不知道了,可能是吧,他逃到江州之前的事我一概不知。”林彩云耸了耸肩。
“不是吧?”文清上下打量了一眼林彩云,不可置信道:“你们认识六年了,竟然不知道?”
“真不知道。”林彩云无奈道。
“不是吧?你们可是在一起生活了六年多啊。”
的确,夫妻俩在一起生活了六年多,孩子都有了。
妻子忽然说对自己丈夫以前的事情一无所知,论谁恐怕都不信。
“哈哈... ...”林彩云干笑两声,无奈道:“不是我不知道,是他自己不说。”
“不说?这么神秘?”文清还是不信。
“正是他自己不说。”
林彩云抿了一口酒,陷入回忆。
“我记得第一次遇见冷枫,是他饿晕在我们家门口... ...”
那还是六年多前,林彩云那时候才18岁,正是黄花大闺女的年纪。
不过气色却还不如现在,因为那时候整个家庭的家务都在她身上。
林望重男轻女,不仅不让林彩云上学读书,连零花钱一分都不给钱。
其他城里女孩子都有个口红,或者化妆品啥的,林彩云只有清水。
唯一好的时候就是农村亲戚带来一些枣子,洗脸的时候把枣子嚼碎摸在脸上手上,这就是她唯一的化妆品了。
所以十八岁的年纪,却苍老得像二十几岁。
那时候文清也刚出国,在英国留学。
有天早上林彩云照常天还没亮就起来扫院子,刚出院子,就差点被门口的一个满身是血的“尸体”吓晕过去。
这个“尸体”自然就是被饿晕过去的冷枫。
好在她妈元菊还有些定力,发现冷枫只是晕了过去。
原本林望不想管的,但元菊说“如果死在咱家门口多晦气”,林望这才勉强答应先安顿到家里。
冷枫醒来之后才知道原委。
原来冷枫为了逃难,偷偷爬上了火车,再说车上睡了过去。
在醒来时就到了江州。
本来是要去燕京的,但实在饿得没办法了,就只能跳下火车找吃的。
但是因为没钱,也没人愿意施舍,他只能去偷馒头。
结果被发现,差点被打死。
好不容易逃掉,结果还迷路,迷着迷着就到了林彩云家的门口。
这又饿又累又困,再加身上有伤,就昏了过去。
那时候的冷枫也才十八岁,脸上稚气未脱,看起来比较嫩。
“你知道吗?因为他脏兮兮的,我以为很丑,结果他把脸洗干净后,没想到还是个小帅哥。”林彩云笑道。
“真的?”文清也瞬间来了兴趣。
“真的,当时眼中还有一些英气,看起来就像是个台剧小武生,像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
第一件见他的时候,我感觉好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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