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芝启的自信,来自于他对金钱的崇拜。
在商贾眼中,世间没有任何事情是钱不能解决的,何况这一次他豁了出去,拿出将近十万两白银,乡勇不卖命才怪。
杨宇闻言也多了一丝信心,神情轻松起来,溜须道:“郑老爷不愧是江阴真正的首富,豪掷千金,实乃大手笔也!”
得到杨宇的认可,郑芝启越发得意,狂傲起来,笑道:“郑氏大宅,将成为卢象英天雄军眼中的‘钓鱼城’,是绝对坚不可摧的!”
对不起,钱真的是万能的,我郑氏家产数百万,用重金打造的乡勇卖命防守,他卢象英区区五百新兵,拿头来强攻我郑氏大宅!
敢来,就让他有来无回。
须知南宋钓鱼城,孤守二十年。
坚不可摧。
甚至连蒙哥大汗都只能望而兴叹,最终阵亡于钓鱼城下。
端起桌上的茶杯,得意之色溢于言表,笑道:“来来来,杨大人,我就以茶代酒,提前庆祝今后的合作,到时候大家一起发财。”
杨宇也笑了,“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求之不得。
攀上了申港郑氏,若是再由申港郑氏和郑芝龙搭上关系,到时候郑芝龙一旦降清,必然和吴三桂一样被重用,那么自己的仕途很可能再上层楼。
两人笑着一饮而尽,心情甚是愉快。
至于接下来的战事会死多少乡勇,对于两人而言,都不重要。
反正死的又不是他们。
百姓嘛,像野草一样,死再多,春风一吹,又会长起来,这些命根本不值钱,区区一百五十两就能买一个乡勇的命,而一百五十两,郑芝启随随便便吃顿饭的钱而已。
另一边,郑芝仙在书房里坐卧难安。
他不知道情形怎么样了。
公孙纪迟迟没有归来,不知道是杀那木都鲁·齐珠成功后去找卢象英了,还是失败后被那木都鲁·齐珠的人杀了。
可不管是哪种情形,郑芝仙的选择空间都很小。
只能被动的跟随局势。
房间门忽然被推开,女儿郑狐衣一身劲装,腰间佩剑,丫鬟喜鹊也一样打扮,进门后郑狐衣急声道:“爹,公孙大爷带人去杀那木都鲁·齐珠了,我和喜鹊在南墙头上看了一会儿,好像那个谁也带兵在埋伏,和公孙大爷合力杀了那木都鲁·齐珠。”
郑芝仙惊得猛然站起身,“杀了?”
郑狐衣嗯了一声,“看这架势,那个谁拿到了那木都鲁·齐珠的头颅,有了对咱们郑氏正大光明出兵的理由,今晚怕是要夜袭了。”
郑芝仙颓然坐下,他必须做出选择了。
要么和大房一起对抗天雄军,要么……
看着一身劲装英姿勃发的女儿郑狐衣,郑芝仙心里矛盾万分,如果只有一个人,他早就去找卢象英了,可他还有个宝贝女儿,二房还有那么的子侄兄妹。
沉默了一阵,对郑狐衣道:“狐衣,你就那么想当一个花木兰?”
郑狐衣愕然。
这时候了,爹还有心情来挪揄自己?
郑氏大门内。
赵奎抱刀坐在照壁后,意气风华。
大公子郑福远说了,只要这一次打退天雄军保郑氏周全,会给自己良田五十亩,申港镇上大院一座,另给白银一千两!
意味着自己一夜之间就要成为地主土豪。
甚爽。
麾下八百乡勇,听说赏银从二十两提到了五十两,都在嗷嗷叫着,恨不得现在就冲到天雄军营地,杀对方一个落花流水。
战意高昂的很。
八百乡勇刀剑齐备,又有二十长枪兵,占据围墙之防御,兵力又有优势,拱卫郑氏大宅,必然固若金汤。
他天雄军敢来,老子就负责埋!
赵奎只觉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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