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这种事儿吧,自打宋朝时期就已经存在,明朝时期当然也有,但是大明的这些百姓并不记恨宋朝也不记恨明朝,偏偏把我鞑清给恨上了。
遍翻相关记载,几乎都把缠足的现任推到了程朱理学的身上,也有人把现任推到明朝的身上,但是根据元人笔记《湛渊静语》记载,“宋程伊川家妇女俱不裹足,不贯耳。后唐刘后不及履。跣而出。是可知宋与五代贵族妇女之不尽缠足也。”
南宋车若水在他的《脚气集》里有记载,“妇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痛苦。痛得小来,不知何用?”
车若水是朱熹的再传弟子,而宋代的缠足叫“快上马”,就是说将女性的足部缠得更纤直一些,还远不是我鞑清时期的缠足样式。
这一点,从出土的宋、明时期的鞋、袜可以证明。
美国密歇根大学汉学研究博士后伊丽莎白·伯杰在西安附近的杨官寨遗址发掘出的明代古墓的样本,骨骼在脚跟周围有跗骨,虽然它们的尺寸略有缩小,但变化并不明显。
伯杰说:“这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缠足在清朝可能越来越极端。”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人类学家克里斯汀·李,也同样一直在研究在河南省薛村考古遗址发现的,可以追溯到明清时期的缠足行为的考古学证据。
“从明朝到清朝(1644-1911),妇女缠足的比率似乎有所上升,这与缠足的历史知识相映照。”
而明朝有关缠足的记载基本上找不到,这是最大的疑点,其次就是出土的明朝女尸当中,脚步骨骼全都是正常的!
反倒是方绚著《香莲品藻》,内容皆为品评女性小脚的诗文;李渔著《笠翁偶集》,缠足的资料极丰;袁枚著《缠足谈》,又是一部畅谈缠足美感的专门著作;谢肇著《文海披钞》,内有缠足一文;沈德符著《敝帚斋余谈》,内容又大谈缠足;徐震著《美人谱》,都是谈小脚女性的文字。(以上文人,皆我鞑清才子。)
另外,钱泳《履园丛话·裹足》:“足之小者,莫如燕赵齐鲁秦晋之间。”。
福格《听雨丛谈》:“今据中夏之大,莫不趋之若狂,唯有八旗女子,例不缠足。京师内城民女,不裹足者十居五六,乡间不裹足者十居三四。东西粤、吴、皖、云、贵各省,乡中女子多不缠足。外此各省女子无不缠足,山、陕、甘肃此风最盛。”
可见直至清中期,只是北方地区盛行缠足,南方妇女多不缠足,所以这一点就很奇怪,传说缠足源于南唐,南宋时成为流行,他们都是南方的小朝廷。
而到了清中期,反而是北方更流行,而南方“乡中女子多不缠足”呢?
还有人说我鞑清是反对缠足的,依据就是清廷发布上谕:“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以及孝庄曾发布上谕,禁止缠足汉人女子进宫,违者斩杀。
然而所谓的那份禁止缠足上谕,来源是《清史稿》的记载,这条上谕的时间是1642年……崇祯吊死在煤山上是1644年,也不知道这份上谕是以什么身份颁布的。
另外,据记载,咸丰皇帝有四个缠足的妃子,备受宠爱,而这四个妃子碍于孝庄定下的祖制无法进宫,于是咸丰就把她们养在圆明园——咸丰每年驻园长达十个月之久,宠爱缠足的妃子是一个重要原因。
总结一下就是我鞑清看似禁止却大肆宣扬裹足——女子裹脚,行动不便,男的造反还不得考虑考虑?
(不是有人喜欢洗我鞑清以及跪添鹰酱吗,朕把宋、明、清三代古人的记录晒给你们,也把你们鹰酱爹的研究晒给你们,别特么说朕是黑你们鞑清主子的。另外,以上资料不算字数,不收费。)
……
我鞑清苦心孤诣花了一百多年才慢慢流行起来的缠足,随着朱劲松将要选秀立后的消息传开,缠足之风直接就烟消云散了,甚至都没用专门发布什么《禁缠足令》。
毕竟老百姓又不傻,没有了我鞑清暗中带节奏,搞什么小脚大赛之类的玩意,自然也就没人愿意冒着冒犯大明律以及失去进宫机会的风险去缠足。
当然也不能说彻底消散了,毕竟女人这种生物实在是疯狂,想要自己把脚缠起来,让脚变得纤美削瘦的可是大有人在,就跟欧罗巴的那些娘们儿喜欢束腰一样——尽管很多欧罗巴的娘们儿都因为束腰而丢掉了性命,但是人家依旧乐此不疲,该束的不该束的都照样束。
当然,这事儿跟朱劲松这个大明皇帝并没有什么关系。
真正让朱劲松在意的,一个是大明的婚律改革——大明律规定,凡男女结婚,男子须满二十周岁,女子须满十八周岁,违者重处。
“少年血气旺盛,加以少艾之慕,欲动情胜,倘若入接无度,譬如园中之花,早发必先萎也。”
老祖宗早就把这事儿给研究的明明白白,历朝历代虽然没有总结出什么优生优育,但是却一直在践行这一点。
偏偏到了我鞑清,男子女子十二三岁成婚的情况比比皆是——这里面要说没有我鞑清在暗中推波助澜,估计狗都不信。
而朱劲松所关心的,也正是民间对于《大明律·户律·婚姻》之中关于结婚年龄限制的接受程度。
除此之外,另一个让朱劲松比较关心的就是我鞑清以及朝鲜的近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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