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说,那一天,有村民是看到童海抹着眼泪走的。
如果按照村民们说的,沈芳是为了把童家父母气死,再赶走童海前妻,童海前妻是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那童海必然就得把两个孩子接到身边,一般的女人,谁愿意给人家做后妈,而且还是两个孩子的后妈?
可如果童海因为夹在父母和沈芳之间很难过,想要自杀骗保,才买了保险,按他和沈芳的感情,在受益人的填写上,又说不太通。
而且童海和沈芳,本来完全是可以在市里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只要他们不回浮桥村,童母也不会主动找到市里去照他们吵,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童海在市里经营了一家小型食品加工厂,规模虽然不大,但是收入实际上还是可以的,一年净收入也有个十几万,这样的收入在当地,可以说相当可观。
在这时候,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童海在买车买保险之后,又和几个生意上的熟人联系过,有将食品厂转让的意图,就连和沈芳婚后购买的自住房产,也挂到了房产中介公司。
这就更让人想不通了,童海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他如果是真的不想活了,打定了主意自杀骗保,那又何必卖房卖厂?关键是根据相关人员回忆,童海的这两个举动,沈芳都是知情的,两个人还曾一起和朋友谈过转让,也是两人一起去的家门口的那家中介,把房子挂上去卖的。
可童海在这一切都还没办完的情况下,就被沈芳报案称失踪,生死不明,下落不明。
警方在没有进一步证据之前,对于是不是要再请沈芳配合调查,有些举棋不定,没有切实的证据,极易打草惊蛇。
所幸在案发半月之后,省厅法医和技侦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技侦部门复原了案发现场汽车的发动机号,确认这辆汽车就是童海名下的那辆汽车。不仅如此,驾驶位座椅上,驾驶人员身体和汽车座椅紧密结合的部位,有少许不充分燃烧的碎片,技侦人员从中提取到了汽油残余,有理由怀疑,这个座椅在驾驶员坐上去之前,曾被浇过汽油。
关键是法医确定了死者死因,确系因汽车火灾致死。而且,法医从那具烧焦的尸体上,提取到了DNA,经过比对,和童家并无任何关系。
也就是说,案发现场那具被烧焦的尸体,可以肯定不是童海本人,而按照沈芳报警,童海失踪了,案子进展到此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路北岑也被这么个复杂的案子,弄得脑子里一头浆糊,迷迷瞪瞪下了班,这一天,给她累够呛,但是当天晚上,路北岑还是把电脑带回了家,准备加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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