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牙从不断流动的云层中探出尖角,渐渐地模糊出狰狞的面目,那冷得刺眼的光,就像色狼的眼神,既贪婪凶狠又色眯眯地直逼她的周身。毅虹极力用潮湿的衣服遮掩自己的身体,两脚不停地狂奔。她边奔边提醒自己,必须尽快找个安全僻静的地方把衣服穿上。
路边的一片片麦子还刚刚抽穗,大抵一尺来高,岂是藏身之处?社员家的园前屋后倒是很僻静,应该是停下来穿衣服的最好场所,但是万一有人出来解手撞见,那是多么尴尬。
她思来想去,还是去草场河最佳。她踏入河坡,三步并着两步下坡走到了水边。她举目四顾,左右是升腾着些许雾气的水面,向草场河的两端延伸;对面是长满芦苇的河坡,芦苇不算高,看上去一片混沌,估摸着对河即便有人,也看不清这边的东西;身后自不用说,那高高的坡坎正是遮身的屏障。
毅虹的心踏实了,正准备穿衣。一阵哗哗的踩断芦苇的声音让她大吃一惊,抬头望去,不远处有一个人影正朝她晃动。
她尖叫一声,裹挟着衣服迅速翻上河坡,冲向田中央长着许多青松翠柏的土堆。她依着树干,上气不接下气地把衣服穿上。
当她定下神来时却大吃一惊,这不是沈家祖坟吗?她想,败坏了沈家门风,祖宗会放过自己吗?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假思索地又走向了草场河。
金伯伯在河边放“吞钩”,他拽住细绳子慢悠悠地从水里向身边拉,一条河鳗吞下了带有诱饵的小铁钩,乖乖地进了他的篓子。
毅虹打了个寒战,也许是衣服潮湿的原因,也许是见到了金伯伯感到恐惧的缘故。金伯伯是队长金楚生的哥哥,弟弟如此卑鄙下流,哥哥又能好到哪里去呢?其实她还真错怪金伯伯了,他可是个既老实本分又善良厚道的人。
有次金伯伯从亲戚家喝酒回家晚了,路过路边草菑时,哗啦啦的麦穰草磨察声飘进他的耳朵,他循声走去,大骂道:“畜生东西,军婚你也敢碰!”
“真是第一回,哥哥,你千万不能说出去,那样我会坐牢的。”弟弟央求道。
哪有哥哥告发弟弟的道理?弟弟非但不曾有事,不久大队还提拔他当上了队长。于是大家就以金队长的称呼叫开了,谁不喊他金队长他会把脸拉得很长,给颜色看。在金伯伯看来,这倒不是什么大事。
然而,让金伯伯怒不可遏的事情发生了,那年冬天他到海通城卖黄芽菜,一般都得在城里叫卖两三天。金伯伯运气好,遇上个大厂的食堂采办,一下子把菜全收了,当夜他就兴高采烈地回了家。
让金伯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弟弟金楚生竟然上了他的床。他感到羞辱和气愤,老婆被他揍得死去活来直喊冤。他知道自己的弟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家丑不可外扬啊。从此,他与弟弟分了家,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毅虹,你的事我听说了,可怜的伢儿。找到安身的地方了吗?”
“没有。”说着毅虹就呜呜地哭了起来。
“伢儿,不要哭,男人没有几个是好东西,当然我也是男人。干了坏事裤子一提就溜了,你不要再痴情了,你遭了那么大的罪,那个男人为什么不站出来?还帮他生孩子,你傻不傻?”
“金伯伯,我不是说这个,是金队长,他……”她哽咽地讲述了金楚生欺负她的事实。
“不要脸的东西,我看是‘寿星佬儿吃砒霜——活得不耐烦了’,我会找机会收拾他的。我和你说呀,你没得地方落脚不行,我家南头水沟头儿边有个旧更棚,是前几年队里搭建的。”
更棚?毅虹来劲了,全生产队的每个角落她几乎跑遍了,从来没有发现过它,这可是落脚的好地方。
“谢谢金伯伯,我马上就去。”
毅虹在金伯伯说的位置转了几圈也没有找到什么更棚,这么大的东西怎么说没就没了呢?连痕迹都没有。他觉得金伯伯骗了她,哥哥、弟弟是一路货色。哎,找落脚的事还真是“寡妇死儿子——没子(指)望了”。
年轻人整宿不睡可不行,瞌睡虫缠着毅虹走路都打盹儿,该睡一会儿了。可是在露天睡觉容易感冒,万一发热又没有钱看病。如果硬扛着,对胎儿不好。她还是感觉自家草菑好,偷偷地去睡上一两个小时就走,应该不会被家人发现吧。说实话,她完全是为了肚子中的孩子才回家里的草菑睡觉的,不然打死她也不会回去的。
她刚走到草菑旁,发现竹园里钻出一个人来。她屏住气盯住那人,只见他直奔鸡窝。
那人打开鸡窝门,鸡仍在窝里不出来,因鸡有夜盲症,昏暗的情况下什么也看不见。
那人打开手电筒,在地上撒上了玉米籽儿。光亮让鸡看见了地上的玉米,四只鸡循着光亮出窝啄食。不一会儿,鸡全趴下了。只见那人一只手抓两只鸡,蹑手蹑脚地走了。
“有人偷鸡啦,有人偷鸡啦。”毅虹这才发现那是个盗贼,就拼命大喊大叫。
万固和妻子闻声就跳下了床,迅速叫醒儿子。
“贼在哪里?”万固不假思索地问。
“向那边了,四只鸡全偷走了。”毅虹指着前面的方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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