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数大了,很多老人的脾性和习性也就随之显现出来了。一定是因为老夫人去过的地方多,见过奢侈,也见过苦难,所以心里清楚节约的重要性。
岁月从不败美人,而美人也同样懂得回馈岁月的恩赐……
撞见唐慕之那恣意明艳的笑容,宗映笙便再也按捺不住。亲自端起托盘,边脚步轻盈地走向客厅边先声夺人。
“老夫人,海棠糕虽合您的胃口也不宜多吃,糖分高腻得慌。正好您也开了胃,不妨尝尝我的手艺吃些解解腻。”
宗映笙的这道锦绣山河不仅造型栩栩如生而且色泽清爽,一看便知色香味俱全。
如她所愿,老夫人接连吃了两筷,眯着眼睛神色悠远地点着头评价,“不错,是当年的味道。”
此话一出,宗映笙心里一块大石头也落了地——要知道,这满汉全席的一道菜可不是人人都能享用的。显然,自己拿捏住了老夫人养尊处优的地位与喜好。
事已至此,自然该唐慕之的“御笔猴头”上场了……
……
然而,当类似于文房四宝的一盘菜端上来时,现场诡异地归于沉寂了。连老夫人看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动筷的意思。
就在万沛民也惋惜地无声幽叹时,就见老夫人目光落在笔架上的五根御笔,开口的问句极具压迫,“能写字?”
“自然是能的。”唐慕之瞬间意会。
接着便随便拿了一只御笔下来,捏在指尖,蘸着熬好的海鲜墨汁,在一旁事先准备好的宣纸上笔走龙蛇……
或许不到一分钟,或许又过了好半晌,周围瞬间爆发出一阵喝彩!
宣纸上,呈暗红色的,落笔如云烟的三个字,正是——不羡仙!
“正所谓,‘只羡鸳鸯不羡仙。’”唐慕之缓缓挺直身板,瞬也不瞬地盯着一旁矜贵非凡的男人,嗓音含笑,“我想,当初给七哥取名的人,便是这个初衷吧。”
“猴头菇与笋之间的粘合剂是用什么做的?”老夫人的询问突然落下。
唐慕之张扬地挑了挑眉峰,弧形完美的朱唇里流淌出四个字:“虾仁猪心。”
宗映笙呆滞了一瞬,整个人仿佛被潮水所淹没。
宗家的千金一向刁蛮任性,是因为在翡林,所有人都要对她礼让三分。
除了七哥……
而现在连个外人也要欺负到自己头上?
他和自己就算不是青梅竹马,但好歹也是一起长大的?俗话说,不看僧面看佛面。自己就不值得他一丁点维护?
“老夫人,您瞧我,真是班门弄斧了。”宗映笙吞咽喉咙,眼神已然失了焦距。
就在她无法完整地组织语言的刹那,一声“去吧”缓解了她的尴尬处境,却也同时宣告了她的失败。
等她动作僵硬地离开厨房,隐隐约约间,甚至能听到男人纵容又裹挟着笑意的询问:“晚上想吃什么?”
“这还用问,当然是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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