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树很想问一句周顾,这一仗能不能打?
他怕身后的那群人没有心理准备。
但是他没有这个机会,斗兽场里的三只饿了几天的野狼早已经迫不及待,就等着有人自投罗网。
赵树的手里捏着一柄卷刃的匕首,踏上沙场的那一刻,他听见了观斗台上的山呼海啸。
那是阿图拉的朵罕居民,他们是草原上的民族,身上储存着嗜血的因子。在他们看来,南国的大胜无非就是一个穿着袍子的男娘子,在他们的印象中,大胜的军人都是一群白面小儿,连刀都拿不起,凭什么和朵罕争夺草原?把这些战败的俘虏扔进这斗兽场,让他们死去,是对他们最大的奖赏,他们就应该在鲜血和死亡之中,体会到朵罕的强壮,让他们死也记得,是朵罕人给了他们这至高无上的荣誉。
杨树从内心理解,这是一个战胜国的骄傲姿态。
他觉得周顾说得对,如果按照朵罕人的意愿,死得会十分地憋屈。
“咬死他!咬死他!”
观斗台上千万张嘴呼喊出了同一个声音,但是他们却在为赵树面前的三只草原狼加油。赵树第一次单人斗狼群的时候,朵罕贵族开出的赔率是一赔六,赵树六。但是很显然,那些押狼赢的,交了一笔不菲的学费。他们可能没想到在大胜还有人如此骁勇,手无寸铁,用牙齿咬死了三只狼。
所以,今天的赔率仍然是一赔六,但赵树是一。
更何况,他今天手里还有武器。
大概有人想让朵罕皇帝看到一场精彩的人狼对决,以此来彰显阿图拉的角斗士们在四格栅的训练有素。
这三只狼都很虚弱,只是空有其表地呲牙咧嘴。在赵树面前,连威胁都算不上。在震耳欲聋的“咬死他”的声音中,赵树就那么站着,等着狼群对他展开围攻。
三只狼配合默契,分前后左右站定,围着面前的这个人类转圈,他们忌惮赵树手里的匕首,但赵树是它们眼下唯一可以吃的食物。
只是它们选错了对象。
身后的狼率先发动了进攻,它想从赵树的背后偷袭,狼身在沙地上腾起,直扑那瘦弱的身影。赵树分明感觉身后劲风将至,侧身一躲,那狼歪着头,露着獠牙从他的身边掠过,赵树手起刀落,一刀狠狠地插在了狼的后脖子上,紧接着膝盖一抬,飞在空中的狼“嗷”一声还没嘶吼出来,赵树握着匕首的手一扯一拉,狼的半个脖子就从后被切开了,鲜血彪射而出,喷在了从正面扑来的另一头狼的脸上,赵树一脚把没了半个脖子的狼尸踢开,空着的手手掌撒开,一巴掌扇在了扑来的狼嘴上,转身又一刀,划开了第三匹狼的肩膀。
双方一个照面,对面一死一伤。
还有一个,被一巴掌扇得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挣扎着爬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向了卫兵,然后被两杆长枪又逼了回来。
“哄”一下,观斗台上的人群炸了。
不是内行人,根本没看清这一回合的较量是怎么开始的,又是怎么结束的,他们只看见了三只狼从三个方向扑向了站在沙场正中央的那个瘦弱的人影,只一眨眼,双方就互换了位置,地上则多出了一具草原野狼的尸体。
“这人好快的身手,我都没看清他是怎么用刀的!”
“这人我知道,是阿图拉最快的刀手,他曾经只站在原地,连脚都没有移动,一抬手,就杀了一个人。”
“吹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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