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一群魔鬼。
不过话又说回来,有心算无心,哪怕还没有枪械,只要不傻不拉几正面硬钢,熊也的的确确干不过掌握了工具的人类。
也因此,熊也好,虎也罢,成为濒危动物是必然的。
不然呢?
谁叫你们皮毛那么好,骨肉那么棒?
如果说这都还能忍,那能力强大,据说吃了会有神奇的效果,绝不能忍!
陈远便也不再多问。
猎熊嘛,当下来说,上至皇室贵族,下至平民猎户,都喜欢。
熊,也的的确确是一种优质资源,不但可以提供大量肉食脂肪,还能提供取暖的皮毛。
这一时期,猎熊,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如何杀死,而是,怎么发现,怎么引出来。
只要能发现,能引出来,那就好办,反之,便是再好,也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也因此,现在的情况是,最困难的问题,已经解决了。
蜂箱的蜂蜜,虽无心,却成了天然的诱饵,把熊从危机四伏的山林里给引了出来。
既然都来了,那是死是活,便不是它说了能算的了,毕竟,这是人类的地盘。
这里人多。
不怕的,甚至有过猎杀经验的,也不在少数。
然后,要兵器有兵器,要马有马。
于是,很快,一支以长乐随行侍卫为主,永嘉侍卫为辅的猎熊队伍,磨刀霍霍,整装待发。
这也是长乐永嘉敢于猎熊的底气。
这支队伍,二虎二狗虽然眼热,却也只能眼巴巴看着。
因为不够资格,根本不带他们玩。
可即便如此,陈远还是骑着马,带人离得远远的。
他是打定主意了,一旦情况不对,立马撤,毕竟,他的神兵利器尚未锻造出来,还不具备与熊一战的实力。
此情此景,两只小东西又抖起来,汪汪汪汪,龇牙咧嘴,好凶。
等到一番威胁,再叫就剥皮炖了吃滚滚肉,立马又呜呜呜呜缩头抱耳老实了。
人间真实。
还清醒。
这时,铁蹄飞溅,猎熊小队也上了。
一群不怕死的,原本以为会凭着机动性,转啊转,射啊射,就把熊给弄了。
结果,到了地方,还下马了。
下马也就罢了,还特么嘻嘻哈哈,吹牛逼,跟特么好玩一样。
远远看着,陈远满头黑线:“不是吧,那是熊啊,你们猎熊就这么猎的?”
难怪古代人口少,这尼玛,确定不是让熊给吃了?
长乐却是信心十足,笑道:“放心吧陈大哥,没问题的,对于我大唐勇士而言,徒手杀熊,是荣耀呢!”
陈远嘴角抽抽。
是荣耀!
别说猎杀,就是那份勇气,他都佩服!
可问题是,这荣耀代价有点高啊,对面那是熊,不是泰迪!
永嘉亦点头笑道:“是的,再没有什么比一张完整的熊皮更能彰显勇武了。
况且,这么多人呢,这要放到军中,可不会这么多人一起上。”
言下之意,这要放在军中,就是斗牛一样单对单了,那才真的是凶险。
陈远,还是觉得有点那什么,但是,不服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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