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沈沂是在阮母的房间睡的。
阮迟迟当天晚上挤在阮芜房间,不满地控诉,“姐,你为什么要把最大的房间留给那个狗男人住?”
阮芜用手指抵住那贴上来的脑袋,“谁教你的一口一个狗男人?”
阮迟迟没吭声,可不就是狗男人吗,她又没有叫错。
她都在房间里面听到了,那个狗男人对姐姐特别不好,姐姐退学也不是因为什么爱好,而是因为那个狗男人。
果然,母亲说的没有错,男人都是靠不住的大猪蹄子,他们只喜欢女人的皮囊,不管是父亲还是那个狗男人都是一个德性。
*
晚间的空气浮动着热意和燥感,陌生的房间没有空调,沈沂将外套扔在一旁,挽起袖口,解开领口的两颗纽扣,现在床头看一张全家福。
全家福有些旧,照片上面的颜色泛灰泛黄,明显是十几年前的照片。
沈沂一眼就认出左边那个小姑娘是阮芜,当时的阮芜长相萌软,不像现在的攻击性冷艳,眼睛像是盛满星星一样闪亮。
他心思一动,拿出手机,把照片上的阮芜拍了下来。
随即,他的目光在房间辗转,最终定格在那个半开的书柜抽屉,书柜边是一架缝纫机,似乎很长时间没有动过,落了一层灰。
本该排斥的沈沂却抬脚走过去,站定在书柜前,蹲下去打开缝纫机旁边的抽屉,手背不可避免沾上了一层灰尘。
他没在意地看一眼,转而拿起抽屉里的相册。
相册下面是一个棕色绑带笔记本,绑带侧面卡着一根黑色钢笔。
如果没记错的话,那根钢笔似乎是他之前丢的那只……
“叮——检测到沈沂好感度突然达到90%,请宿主提前规划好下一步行动。”
系统的声音忽然在神识中响起。
90%几乎达到了对一个人爱意的高标准。
阮芜睡得很浅,几乎在第一时间接收这个消息,随即她睁眼浅浅一笑。
日记被看到了啊……
*
天蒙蒙亮,阮芜便起床了。
她之前向陈修请了三天假,今天是最后一天,她要尽快回去拍戏忙事业,而这次她打算将阮迟迟一同接到禹城,避免阮迟迟最终的悲惨命运。
阮母的房间是空的,里面的被子完好如初,叠得整整体体,和昨天刚拿出来一模一样,房间没有一点人气。
沈沂压根没有在这里睡觉。
“姐,狗男人离开了。”阮迟迟语气还有些惊讶。
昨天还赖着不走,今天怎么就这么识相离开了呢?
阮芜跟着进来,熟练地走到缝纫机旁边将抽屉拉开,相册还好好放在里面,但笔记本不见了。
“大概是想通了吧。”她回了句似是而非的话。
阮迟迟听不懂,又害怕惹阮芜生气,就没有再问。
从孟乡去禹城只能坐大巴车,阮迟迟在车上像出笼的鸟儿,频频掀开帘子观望窗外的风景。
到半路时,阮芜的手机屏幕忽然亮起,沈沂发过来一张图片。
正是那本日记。
半晌,沈沂又发来一行文字,猜不出来发消息人的心情:
“如你所愿,我看了。”
阮芜微微挑挑眉,回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字:“好。”
那边的沈沂盯着这一个“好”字,久久不能回神。
蓦地,嘴角勾起一抹苦涩的笑。
他等了许久,想着终归是还有话要对他说,但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将他仅剩不多的希翼彻底击碎。
垂落在裤缝便的手,指间夹着一根点燃殆尽的香烟,烟蒂顺着他的指缝滑下来,弄脏了他的西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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