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蒙的自信心不断飙升,扫射敌人后还能谈笑风生,像极了变态杀人狂。
不知道自己死了还能复活两次的两个妹子是半点信心都没有。面对枪林弹雨,她们的压力大到了如同青楼打烊,无计可施啊。
见到戴蒙,她们才松了一口气。戴蒙太稳健了,如同青楼客满,井井有条。
拿戴蒙和斯宾塞一做对比,她们都觉得斯宾塞太不靠谱了。他竟然提议分开跑,根本保护不了她们。如果她们被杀了,斯宾塞事后顶多眼神深沉的给她们念一段悼词,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贝瑟妮眼见戴蒙要上摩托车,激动的大喊:“你要去哪儿?别走!别丢下我们啊!”
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成为戴蒙的大腿挂件,被猛男保护到通关。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与时间为敌,就算与全世界背离。
只要贝瑟妮活着回去,可以考虑做戴蒙的女朋友,前提是他现实中的形象不能太差。
“别喊了,敌人已经朝这边来了。”戴蒙听到了摩托车的声音。真不愧是极限轰鸣,山地摩托车发动起来声音很大,隔着老远就能听到。
“怎么办?”玛莎又开始慌了,双手捂嘴。
“你们先走,我来挡住他们。”戴蒙说着,一把推倒了摩托车。“跑!别回头!如果没路了就立即卧倒,匍匐前进找东西掩护。”
“你……”贝瑟妮呆了一下,把话咽回了肚子里。戴蒙拿着钉头锤背着冲锋枪,几步就窜进了旁边的花丛里。
胖子急走追戴蒙,飞入菜花无处寻。
丛林里适合隐藏的地方太多了,戴蒙作为一个成熟的“you know who”,不可能像贝瑟妮那样傻乎乎的站在路中间给敌人当活靶子。
“快跑。”玛莎招呼贝瑟妮往戴蒙指的方向跑去,地上的几辆摩托车她们完全没有想过骑,因为不会。
三个骑着摩托车的杂兵没注意草丛里趴着的戴蒙,追向了直线狂奔的玛莎和贝瑟妮。
戴蒙已确定杂兵会优先追杀玩家,忽视他这个“偷渡者”,用两人做了诱饵。敌人经过时,他把最后一颗手雷扔了出去,将三人炸翻。
只有一个人没有死,爬起来胡乱射击。戴蒙不慌不忙的趴着,并没有移动位置。他双手肘关节支撑上身,双腿呈外八字自然分开,紧贴地面。抛开准头不说,他的射击动作相当的专业。
身为人体描边大师的杂兵当然没能击中趴着的戴蒙,他傻站着扫射,被戴蒙用冲锋枪点射几枪干掉了。
戴蒙又捡了一把冲锋枪背在背上,保持火力充足。
仅在这一关,他就已经干掉了15个敌人。他都没想过自己能这么厉害,因为有三条命不怕死,完全放开了。他敢做以前不敢做的事,只要想到了就敢去尝试。
越是怕死的人往往越容易死,越是不怕死的人却往往不会死。这是战场上的真理——“不怕死定律”!
戴蒙还有不少战斗经验。虽然他没有上过真正的战场,却是和平精英里的LYB伏地魔,意识不俗,阴人无数。
他玩游戏时最喜欢待在野区灌木丛里面,魔鬼的没话说。很多对手辛辛苦苦搜集了一二十分钟的物资,正想在决赛圈大放光彩的时候,被他从背后偷袭死了,可以想象当时的心理阴影面积。
戴蒙没有长时间停留,骑上摩托车往玛莎和贝瑟妮逃跑的方向追去。
四个学生进入树林后逃跑路线明确,基本不会拐弯,一路向西。
熟悉剧情的戴蒙知道前面有悬崖,无路可走时,敌人和玩家们将会聚集在悬崖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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