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找东家,跟找对象没什么两样,反正都是要受气,找一个帅一点的,养眼一点的。
哪怕生气,看看他的脸,气也能消个大半。
我这新东家原本是看不上我的,要不是我眼疾手快,扒拉着他的裤腰带,他可能就走了。
常言道,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工作也不例外。
我使劲浑身解数,上演十八般武艺,总算得到了对方一句聪慧的评价。
眼看希望就在前方,那狗比人贩子,一张口就是五十两银子,打碎了我的美好幻想。
是要逼我鱼死网破?
我一手拽着男人的裤腰带,回头,用手上的木簪子对着自己的脸,恶狠狠地威胁人贩子。
要不就把我十两卖给他,你还有五两可以赚,如果你不答应,你可能还得贴上一副棺材钱。
事实证明,只要女人够狠,就没有毁不掉的买卖。
狗比人贩子抓着我的手,就要将我往后拖去,他表示,对给我打棺材有着浓厚的兴趣!!
最终我被人贩子以八十俩的天价,卖给了我的新东家。
也就是那个被我拽了一个多小时裤腰带的男人。
“刚才你不是挺能说的嘛!怎么现在变哑巴了?”
新老板看上去还是比较温和的,并没有因为我让他多花了30两银子,而感恼怒。
我低着头,反思着自己的错误。
老师曾说过,做错不要紧,重要的是归纳总结,避免以后再犯。
但是我思前想后依旧不能理解那人贩子的做法,为什么他不愿意十两将我给卖了。
明明那木簪子都要捅到嗓子眼了,我的决心应该表现的很足了吧!
可人贩子摆明了是宁愿亏钱,也不愿意卖我?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相爱相杀?
咦…好恶心!
新老板戳了戳我的手臂:“喂…跟你说话呢?”
“咋啦?”
我下意识地一巴掌拍掉了他的手。
随后才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又小心翼翼地将他手指挪了回来。
…
场面一度很尴尬。
我轻咳了一声,想要缓解彼此的尴尬。
“老爷,我们这是要去哪?”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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