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再次端起了那杯红酒杯,而后小半杯红酒一饮而尽。
“商业区早在很多年前就定下了规矩,我们这个区的人不许去哪里开店,甚至也不许去哪里购置房产。但我觉得这不公平。”放下酒杯的托克说到。
“所以你想打破这个规矩?”约翰顺着他的话问道。
托克笑了一下并没有回答但意思不言而喻。
商业区也就是里奇警长的管辖区还有和总警局所属的地区加上贝勒的管辖区,这几个地方并不是很大,但里面的财产超过三分之一都是黑水镇的富豪们的。而且他们还在持续的开发整个商业区,在他们没有瓜分完全前肯定不会让别人来分享。
所以警局保护的重点一直都是这几个地方,反而贫困区大多数都是工人一类的下层认识所工作生活的地区,也是几个区域中最大的一个,其余俩个区加起来都没有这个地方一半大。
富豪们从来不认为这里有什么油水可捞,所以这里也是一些没背景的人聚集坐生意的地方,这里的管制并不算森严。
像托克这些小帮派,就林立在这里。但警局严令禁止他们这种帮派势力踏入贫困区之外的任何地方,就算你在商业区偷偷买房产也会被以某种理由直接没收。
理由就是贫困区的人都具有一定的暴力倾向,会对商业区的繁荣造成一定的影响。
约翰并不知道这个规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最长可以追溯到十年之前。
而且约翰觉得这个规定没什么不好,他们对普通人没有限制,只是限制了帮派成员。他们也的确喜欢闹事,如果让他们在商业区立足,的确会对商业区有很大影响。而且黑水镇的富豪,官员,议员,甚至警局和商业区的高级平民们都不会答应。
所以托克想打破这个规矩,约翰不想答应也没办法答应。
如果真的答应托克,还不如杀了他,然后换一个当家来的简单。就像艾伯伦一样,所以托克的这个要求有点异想天开了。
“托克,你可以换一个要求,这个要求对于他们来说不可能。整个黑水镇的真正控制人都不可能答应你。”约翰思索再三后直白的告诉了托克。
听到请求被拒,托克脸色自然不太好。
“这个要求很难吗?我们只是想在商业区做点生意而已,如果连这都答应不了,凭什么要我们这些下等人按照你们的要求?”托克言辞厉色的说到。
“托克,我对他们的好感也不高,但在这件事上,我不认为他们有什么过错。”约翰说完斟酌了一下后又说到“你如果真的只是想做生意,你完全可以放弃这里的地盘,带着你的钱去商业区发展。我想你这么做没人会拦着你,也不会有谁去限制你,在你离开之后会有新的人来瓜分你的地盘。但就像我开头所说的,你放得下吗?”
托克看着约翰,眉头紧皱。他当然放不下,他在这里就是无冕之王,如果丢弃了这里的东西只带着钱去到商业区,那么他算什么?
一个有钱人罢了,而且如果知道了他的过往,那些有钱人会这么看他?指不定怎么嘲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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