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子在这个不大的房间里逛了一圈,看到沈硕摆在桌面上的那张“涂鸦”,薄唇轻启:“小郎君的字确实不错。”
“怎滴?姑娘也识字?”沈硕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恨不得当场打自己一个大嘴巴子,一个能评价我字的人,又怎么可能不识字呢?
“姑娘还请莫怪,是我疏忽了。因为前来寻我代写的人大多是一些目不识丁的街坊,大字儿不识一个,所以刚才纯粹是无心之言。”
“哈哈,小郎君不用紧张,我只是因为听说这一片儿就数你的字写得最好,所以特地来拜托你代写一封书信的。现在看来,还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啊,小郎君的字可是有些大书法家的风范啊!”
虽然说的是事实,可这事实从美人嘴里说出来,沈硕自然无比受用:“姑娘过奖了。我叫沈硕,沈石页的沈硕,姑娘可别再‘小郎君,小郎君……’地叫我了。”
那女子看着沈硕有些腼腆的神色,再一次露出了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她略一思索,说:“呵呵,小女子姓叶,口十叶的叶。”
“叶姑娘方才你说想写封信,不知你想写给谁,内容又是什么?”说着,沈硕推开瞌睡用的草枕,长袖一挽,在暗红色的桌面上铺了一张上好的宣纸,压在石枕之下,已经开始给自己研墨。
“沈公子,不用这么好的纸,我只是要写一些不入流的话罢了。”那位姑娘看到沈硕这么大的手笔,连忙解释道。
“无妨,姑娘生得如斯可人,你说的话自然是珠玉之辞,用那些粗纸才是真的糟蹋了。姑娘放心,这纸不收姑娘的钱。”沈硕嘴上虽然说得气势磅礴,可心里那是真的在滴血啊!这么一张纸就要一两银子,这得写多少书信才能赚回来啊?
“哦,那便请公子照着这个写吧。”叶姑娘无奈地撇撇嘴,从自己的袖中抽出一张早已誊好的信纸,递到了沈硕的面前。
“原来如此,好。请姑娘稍候,不妨先坐在那里喝口茶。”沈硕笑着接过那张信纸,指了指近前的一处藤椅。可是当他摊开那封信的时候就傻眼了:
小弟弟,
多日不见,甚是想念。念汝,腰粗带难匝,身短袍亦长。团肉搓作球,稚童戏与欢。凄凄薄性情,往来无故亲。来日祭酒时,坟茔绿草盈。
“叶姑娘,这篇简信~固然写得文采斐然,只是这内容当真要这么写吗?”
其实在沈硕看到前三个字就已经看得有些凌乱了,这姑娘到底是什么来头?这样的秀气的蝇头小楷写得已是极好,再加上那骂人不带脏字儿的后文,绝对不是寻常人家的女子可以写出来的。能够与她书信往来的人自然也不是寻常人家,脸面之重,重于泰山,这么骂出去,只怕真是存心要把人给逼急了呀。而且重点是为什么还要人代笔再写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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