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甜脑海中一副画面闪过:他们三人在茶摊里喝酸梅汤,忽然茶摊塌了,周二郎为了保护她,被砸伤了手臂,脸也磕伤了,伤痕十分严重,留下了疤痕,她从空间拿出的祛疤膏也无能为力。
她拉起周二郎:“夫君,这地方太阳直射,对你的伤口不好,咱们还是找个背荫的茶摊吧。”
表哥恼了,这女人跟他作对是吧!没看到他快被晒成人干了吗?
“我说你这胖女人故意找茬是吧!哼,我今天就要在这儿喝茶了!”
唐甜睁大了眼睛,委屈巴巴扯了下周二郎衣袖:“夫君,前面那家酸梅汤真的更好喝,我们到前面去喝好不好?”
周二郎点头,去拉表哥的胳膊:“知道表哥最爱喝酸梅汤,走,到前面我请你喝,那边刚好还有你最爱的花生酥。”
表哥神情这才缓和,虽然仍拉着一张脸,却乖乖跟着周二郎走出了茶摊。
在他们离开没多久,那茶摊发出噼里啪啦几声脆响,轰然一声就塌了。
好在,老板见街上行人稀少,便到旁边墙角乘凉去了,并未有人受伤。
三人齐齐回头,表哥张着嘴愣在原地,他望望一堆狼藉的茶摊,又望望唐甜,将头扭向了一边。
哼,他才不承认,是那胖女人救了他一命呢。
周二郎望着唐甜若有所思,这已经是第二次了吧,真的只是巧合吗?
屋顶上的少年冷哼一声,不再理会三人,朝远处飞跃而去。
算那家伙命大!
是他在茶摊上做的手脚,准备等他们坐下后就立刻将胖丫头引走,好给那男人一个教训,却没想到他们运气竟这么好。
三人喝过酸梅汤,去逛了集市,明天就是周二郎开学的日子,周二郎和表哥都需要去购买书袋和文房四宝。
这个小镇分东西两市,西市多住普通贫苦百姓,官府平日懒得费精力管制,治安不好鱼龙混杂,上次陈巧娘便是在西市差点被掳走。
而他们今天要去东市,东市的铺面大多装修豪华,陈设高档,里面卖的物品也更好一些。
三人进入一家叫宝墨斋的店铺,听闻这是镇上最大的一家文房四宝店,店内的货品种类繁多,制作精良,不乏一些名贵上品。
周二郎拿起一方砚台仔细查看,小厮热情迎了上去:“这位公子可真是好眼力,这乃是端砚中的极品,名为端石猫蝶砚,是当年石洲小世子最爱的一种砚台。”
石洲小世子?唐甜搜寻着大脑的记忆。
便听到表哥解释:“石洲小世子,乃是石洲禹王的嫡子,传闻他出生时天降祥瑞,被神算子批为天命之子,三岁成诗,五岁作赋,七岁时舌战群儒,十二岁高中状元,被皇帝亲招入内阁,可惜啊,其父禹王作乱,他也受到了牵连,听说死于一场大火之中,卒年十五岁。”
小厮连连点头:“这位公子说的详细,那必定也知道,小世子曾爱不释手的砚台,那自然是举世无双无可匹敌的,公子来一块儿?”
表哥轻咳几声:“我不喜欢猫儿,我再看看别的。”
说完转身拿起了一方较为普通,看起来比较便宜的砚台。
小厮转身望着周二郎,见他白玉般的手指正摩挲那砚台上的小猫,笑着开口:“公子定时爱猫之人,那这猫蝶砚正配公子啊。”
话音刚落,周二郎就放下了砚台,看也不再看一眼。
唐甜知道他喜欢,也知道他的顾虑,她拿起那方砚台交给小厮:“这砚台我要了,再给我挑一套与砚台相配的纸、墨、笔。”
周二郎吃惊望着她,她朝他眨眨眼,郑重说道:“这是我祝贺你考上书院,送给你的礼物,你一定要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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