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骗人也不会骗!你不在乎她,还说那么煽情的话?”
王小仙推着万东阳向前走,撇着嘴学起了万东阳说的话:“我年轻时做了个决定,要把生命献给爱情……后来我没死,青春替我抵了命……嗨呀,酸都酸死了!这一看就是被爱情伤害过的人说的话。你现在说你不在乎,那也得有人信呢!”
万东阳笑了笑,不做反驳。
有些事情越解释越说不清楚,不如淡然处之。
果然,见万东阳不反驳自己的话,王小仙反倒怀疑起自己的推断来,很不自信的对万东阳道:“喂,不会吧?你真的不在乎她?那你还说那么煽情的话,听的人家小心脏扑通扑通的……”
万东阳哈哈大笑:“你激动什么?又不是说给你听的。”
“可人家觉得挺感动啊,觉得你果然不愧是一个新时代的情种,现在看来,原来一切都是假象。”
“切,感情的事情,有几个是真的?好啦,别说这个了,快送我回家吧。”
王小仙推着轮椅,将万东阳送到住处之后,又吃了牛爱花做的饭后,这才与万东阳作别,返回了自己的家。
按照医护人员的吩咐,万东阳出院之后,因为身体虚弱和大腿肌腱被刺断的缘故,平常可以进行力所能及的康复运动,但如果出门的话,还是得以轮椅为主,不能进行太过繁重劳累的运动。
但万东阳还要上学,得有人专门来接送他,不然体力可能受不了,于是王小仙就大包大揽的接过了这么一个任务。
在她看来,毕竟万东阳是因为救她受伤的,她来接送万东阳上下学也是很应该的一件事。
但万东阳却不这么想,虽然这是现代社会,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可两人毕竟是青春年少的大学生,老是在一起的话,还是不太方便。
他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王小仙又长得这么漂亮,难保不会动心,万一两人之间干柴烈火发生了点什么,那可就有点尴尬了。
他这具身体刚上大学,实在是不想这么早就确定陪伴自己一生的伴侣,但王小仙执意如此,万东阳推脱了好几次,都推脱不了,也只能暂时由她。
反正他自己的身体他自己清楚,等再过几天,身子转好了,相信王小仙也就没有理由来接送自己了。
“小仙这闺女可真好!”
将王小仙送走后,牛爱花坐在客厅里,为万东阳削了一个苹果:“这孩子一点都没有城里人的娇气劲儿,做事大气,长得又漂亮,嘴也甜,唉,谁要是能娶她进门,那得烧多少高香啊。”
她看向万东阳:“儿子,你觉得你们俩有没有可能……”
万东阳摇头失笑:“妈,你又来了!人家王小仙这么优秀的一个姑娘,怎么可能会看上我?人家对我好,那是在报答你儿子救她的恩情,并不是对我有意思。你可不能胡思乱想啊,传出去让人家笑话!”
牛爱花有点不服气;“我看这闺女对你挺亲密的,一点都不避讳人,跟你说话,脑袋都要靠到你肩膀上去了,一般女孩子,谁会有这么亲密举动啊?我觉得她就是对你有点意思!”
万东阳:“人家那是不拘小节!瞎想什么呢!”
他对牛爱花道:“妈,要不你过见天回家吧,家里还有农活要忙,爸又不会做饭,小月还要上学,家里的事情我爸一个人不一定忙不过来。我一个人在这里能够照顾自己,还有王小仙和我的很多同学照顾,完全没问题的。”
他农村老家是一个贫困县,农村人挣钱不易,挣钱的渠道除了种地就是打工,平常都是农活忙完后,万常青就去城里打工,留下牛爱花在家里喂养鸡鸭,做些小农活。
现在牛爱花来夏京照看万东阳,家里就只剩下万常青一个人,洗衣做饭都要他一个人来做,农活也是一个人干,比平日里可是要辛苦太多。
其实就现在的社会大环境来说,农民真正的财富来源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打工。
至于种地?
能不赔钱就阿弥陀佛了!
农民之所以现在还在种地,那只能说是习惯使然,有一种对土地割舍不下的情节,而且毕竟家里有地,心里不慌,再不济也饿不死。
但现在早就不是追求饿不死的年代了,老一辈人还能将种地作为生活的习惯,年青一代已经没有几个会种地的了。
万东阳心疼自己的父亲,就想要牛爱花及早回去,好分担一下万常青的压力。
家里还有妹妹万冬月在上初中,好在是寄宿制中学,不用每天回家,不然的话,光是做饭就足够万常青忙活的。
“你现在身体都没好利索,我这怎么回去?”
牛爱花直接就否定了万东阳的提议:“我现在要是回家,你爸能大耳刮呼我!我是专门来伺候你的,你身子都没好,我就回家,那哪行?”
万东阳笑道:“没事的,过几天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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