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的三藩市,正是微风拂面,万里无云,温度适宜的好天气。
在酒店里听着杰克逊乐队的磁带,伯特有想要搭顺风车的念头。
不过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冲动的想法。
对音乐他没什么造诣,更别说是英文歌了。
上辈子听得倒是不少,但都是听个旋律,想要复制经典歌曲根本不可能。
倒是做文抄公的话,这个还有些可能。
饥饿游戏,权游,行尸走肉,绝命毒师,纸牌屋,还有经久不衰的,人人得以朗朗上口的老友记。
这部引发无数人1234567刷的剧,绝对是大多数人对美利坚认知的开端。
甚至在某一时期,但凡初学英语想要初步了解美利坚文化和俚语时,被人推荐的第一部剧,必定是老友记。
做个知名作家,编辑。
好像对他的计划并没有什么影响,还会给人一种有文化、内涵的印象,‘是个好主意。’
找到事情可做的伯特,决定像恶臭青年陋习告别。
首先,从常识自律开始。
“让生活充实起来,才是青年该有的样子。”伯特对自己说道。
不再找借口拖延,当即伯特起身找来纸笔,坐在桌前准备开始今天的创作。
权力的游戏,在台头写下这个名字,伯特内心澎湃的奋笔书写。
不过,想法与现实总是格格不入。
写作比他想象的要难得多,词穷是伯特最常遇到的问题。
明明权游的人物、剧情和画面,在他的脑海里来回翻滚。
但当伯特想要把画面转变为文字时,就开始显得苍白无力。
苦思冥想,伯特最终还是选择开启‘烧脑’模式。
词库不够,开挂来凑。
进入‘狂想者’的刹那,伯特的大脑每0.1秒都在跳动成百上千的想法。
埋头挥笔,40分钟后他才停歇下来。
“呼……”长舒一口气,松开手中的笔,伯特只觉的脑仁都在刺痛,两侧的太阳穴更是隐隐跳动抽搐着。
这是使用狂想者的后遗症,效果同样显著。
此时他面前的桌子上铺满写好的书稿,总数大约有3万字。
这是一个极其恐怖的数字,要是被其它作家发现的话,他们一定会把伯特当做怪物来对待。
幸运的是,酒店的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
揉了揉发胀跳动的太阳穴,伯特把墨迹干掉的手稿整理好,装进自己的行李箱内。
“啊……”舒服的伸了个懒腰,他打算去酒店健身房活动身体,结束后再去游泳放松。
每天坚持创作,健身和游泳,看1小时书是伯特为自己制定的新目标。
享受生活,指的可不是整天瞎混、肆意妄为,每天和美女、酒精或麻面为伴。
那不是享受,而是废人的日常自我淘汰。
爱的鼓励这种事,偶尔发泄体内积郁的荷尔蒙就好了。
把干净的毛巾挂在鼻子上,伯特打开房门,正好看到站在门口抬手准备敲门的瑞奇。
“怎么回来了?”伯特非常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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