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路多花个十多分钟,等在这里鬼知道要浪费多久。
结果车才转了方向,几发流弹飞来,后窗玻璃碎裂,后车胎也炸了,车不由得朝一边偏去。
林克的脸瞬间阴沉下来,缓缓踩住刹车,口中喃喃:“劳资赶时间,已经放你们一次了,为什么要逼我?”
那两兄弟正被逼得后撤躲避,并没有开枪。
谋杀林克后车胎的凶手,只能是那群拿枪乱扫的匪徒。
这一世林克最讨厌的东西不少,团伙成员绝对名列前茅。
从小到大的生活中,他遭受太多次团伙成员的逼迫与欺凌。
儿童福利院时,贩卖人口和器官的一环就是团伙。
读公立中学和寄宿时,周围不是仗着是团伙成员的亲戚来欺负他的少年混混,就是已是团伙成员的少年渣滓。
他的亚裔容貌,瘦弱体格更容易遭到这些渣滓的针对。
靠着远超同龄人的心理成熟度,林克表面糊弄忍耐,暗地里也用化学和生物知识下黑手,弄死了好几个“拦路虎”,才熬过了中学四年。
本想着写书赚钱后,自己与这些人的交集不会太多,也没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报复。
但,心底的积压的怒火从未削弱,只是因为没机会而被压抑。
现在这群匪徒敢打爆车胎,耽搁无比宝贵的时间,这是在降低他的生存机率,还怎么忍?
压低身体,将车停到路边,林克抓起霰弹枪,打开右侧车门,弯腰跑进路边草丛。
那边一群匪徒还在大呼小叫,开枪不断,一副“我们就是特么的吊”的姿态,却不知胡乱开火给自己引来灭顶之灾。
福尔斯淡定地坐在敞开车门的奔驰G500车内,右手还时不时地抚摸身前黑妞丰满的豚大肌,心里满足无比。
这几天的日子真是太舒服了。
豪车、珠宝、钱、辣妹迅速到手,随便怎么玩,条子们根本没时间来管他们。
城里今天再次出现吃人怪?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反正他已经出来了。
嗯,不对,还是有点关系的,比如好好感谢它们创造了一个发大财“黄金期”?福尔斯如此想到,嘴角露出笑容:等下再打死那两个傻子,剩下的人应该就不敢反抗了。
砰砰砰!
三声突如其来的沉闷枪响打断了他对“美好未来”的憧憬。
福尔斯发现在自己车旁护卫的四个手下扑街了三个,剩下一个正在满脸惊恐的扭头。
砰!
又是一声沉闷的枪响,最后这个幸运的手下整个人倒飞出一两米,摔在地上,胸口一片血肉模糊。
福尔斯浑身一激灵,猛地扭头,就见一个身材瘦弱的少年正举着一把格洛克的枪口,对准自己脑袋。
“别动,不然打死你。”林克冷冷地说了一句。
福尔斯呆住了。
枪口就在他侧后方两米不到的位置,随便怎么打都能蒙中几发。
偏偏为了方便观战,车门没关,现在他身体才转了一半,脚都不在油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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