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吧!”
柳铭淇挥手道:“扎苏里,回去告诉你的同伴们,如果有更大的贡献,你们得到的会更多!大康永远欢迎为我们做出贡献的人!区区一个男爵算什么?”
“哗……”
场中人再次惊呼了起来。
男爵都不算什么?
那上面难道子爵都不是终点?
很快的,柳铭淇就用行动证实了他的话。
少年朗声说道:“第二个人,来自巴鲁岛的商人阿里……阿里在哪里?”
一个高大又同样黢黑的男子,倏的一下站了起来。
他是又惊又喜。
显然是没想到自己贡献而来的东西会受到皇帝的喜欢重视。
巴鲁岛这个地方,许多人都不晓得,事实上它是一个在苏禄国以东上千里的小群岛。
这个小群岛也就是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岛屿,总共人口还不到一万人,平日里根本没有人过来——就连海盗都不愿意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阿里是这个小岛上的岛民,不过他长大了就跑到了苏禄那边讨生活,渐渐的开始做生意,有了点积蓄。
去年的时候,他听说了大康的一个最有钱的王爷到处搜集稀奇古怪的农业作物,并且愿意给大家大价钱的时候,他就想起了巴鲁岛上的一种玉麦。
这种草本秆生植物会生长出一根根如同黄玉一样的棒子,成熟之后采摘下来,剥皮后水煮,或者是火烤,都可以吃。
玉麦的产量不错,具体是多少他们没计算过,反正够大家伙儿吃。
阿里曾经把这个玉麦带到了苏禄国,结果人家并不喜欢吃——那里有人家柔滑的西米,有钱人更要吃小麦和大米,谁愿意去像是猴子一样啃玉麦?
即便是穷人也不要,因为他们买不起,还不如去捕鱼或者去摘香蕉吃。
况且南洋小岛这种气候,玉麦的保存又不能长久……
种种原因之下,玉麦就一直没有能走出巴鲁岛。
但阿里去年听说了之前好一些人进奉农作物和植物给大康王爷,获得了大量好处后,就起了心思,回到巴鲁岛,带了种子和成品,将玉麦带到了大康,带到了帝京府。
柳铭淇从西域回来后,便见到了这个玉麦。
看的第一眼少年眼睛就亮了。
卧槽!
这是什么玉麦?
这是棒子啊!
玉米棒子!!
想不到我苦苦追寻这么久,它居然就这么神奇的出现在我面前了!
世界三大高产量粮食,首推红薯,其次是土豆,第三个就是玉米了。
玉米的产量没有红薯那么高,每亩地也就是一千三百斤左右,到了古代的大康,能每亩地七百斤,已经算是精耕细作了。
但玉米的食用比起红薯,却又是好多了。
不但是能做的食品多种多样,味道和吃下的感觉也比红薯要强——至少吃多了玉米不会胀气,更不会爱打屁。
吃腻了红薯,再来点玉米,那是再好不过的日子。
况且玉米的种植也是从南到北,基本上全国九成的地方都可以种植——不能大规模大范围的种植,它也不配称为老天恩赐的神物了!
现在大康红薯马上就要推广,只要三五年后把玉米给全国推广了,那真的是百年之内不用担心什么饿死人的情况了!
不存在的!
除非是大康的女人们卯足了劲儿的生,一口气把人口从一亿五千万升到十亿,不然根本不可能缺粮!
可惜的是,柳铭淇本来准备明年好好的育种一次,像是红薯那样,等到一亩快要出产的时候,再跟景和帝提及,给他一个惊喜的。
但计划比不上变化,还没等今年的玉米收获呢,就出了这么一大档子事儿,柳铭淇还自己坐上了皇位。
所以这个大礼,最后变成了自己给自己。
当然了,同样的对于这个送来大礼的人,柳铭淇还是要照例奖励的。
“阿里啊,你送来的玉米很好很好,这个东西以后会是一个有着不错产量的农作物,在灾荒年代会让我大康少饿死几十万、甚至是上百万人。”柳铭淇对他道:“所以朕要好好的奖赏你!来呀……把朕的赏赐拿出来!”
于是又有一个宦官跟随着宫女,到了阿里身边,再把盘子里的帖子读了出来。
“巴鲁岛商人阿里,献上农作物玉米,有大功于我大康。朕特赏赐一千份花香精油、一千斤白糖、一千斤大白兔奶糖……以及义穗子爵位,一应待遇皆和大康同爵者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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