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旭娇破涕为笑,“你好逗啊!”
夜石清:“……”
我这是在安慰你好吗!
这段小插曲过了之后,三人白天的时候就跑去纸盒厂谈生意想模板,晚上住在夜二哥这里。
从富贵村到县城,他们骑自行车都要三四个小时,一来一回太耽误时间,还不如直接住在县里。
她已经和陆瑾琰,王秀玲商量过了,这段时间陆瑾琰的情况已经安定下来,只要养好皮外伤,绝对不会有后遗症。
而王秀玲已经全好了,可以照顾陆瑾琰。
现在家里出现困难,夜楠笙不能气馁,只能一步一个脚印慢慢走,因为日子始终要过下去,人也始终要活下去。
没有谁是离不开谁的。
上次夜楠笙追加给陆瑾琰的钱,他投资股票之后赚了一笔,拿出一部分交给了夜楠笙,剩下的继续投资。
夜楠笙也不问这些事情,总之陆瑾琰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以陆瑾琰的人品,也很难做出会欺骗她的事情。
纸盒厂也要考虑市场,他们第一批书套纸盒做出来后,夜楠笙和夜二哥、文旭娇三人到处敲单子,找零售店和合作。
好在纸盒厂还是有些用的上的关系,知道他们研制出新品之后,也订了一些。
虽然第一笔订单只订了20块钱的纸盒书套,但是已经给了夜楠笙足够的信心。
既然没有专门做书套的厂家,那么就由她插手,抢先进入这一行。
夜二哥是从夜楠笙口中得知文旭娇的事情,他才恍然大悟,不由得很惋惜文旭娇的遭遇。
或许是知晓夜楠笙和文旭娇两人性格的差别,所以夜二哥最近收敛了很多,在文旭娇面前也不敢开太过火的玩笑,就怕触及她的伤心事。
看着夜二哥经常别别扭扭的模样,文旭娇反而坦然了许多。
三人坐在小饭馆里,吸溜吸溜地吃着清汤面,吃完之后,夜二哥把汤一饮而尽,舒服地打了个饱隔,拍拍自己的肚皮。
这种动作如果由秃头大叔来做,显得过于油腻,但是夜二哥做的时候,就会看起来斯文许多。
别有一番风味。
夜二哥拿起牙签剔牙,“还是在外面吃饭好,我都懒得回家做饭了。”
文旭娇也刚好吃饭,听闻他的话,抿唇一笑,“你要是不想做饭的话,我也会做。”
夜二哥豪迈地摆摆手,“一次两次还行,哪能天天让你做?再怎么说,你们女人的手都是用来看书写字的,这种沾油烟的粗活还是我一个大男人做比较好。”
在夜家,做饭洗衣这种事情都是由夜爸夜妈一起干的,夜妈累的话,夜爸还会给她捏肩捶腿,照顾地非常周到。
这种氛围影响了他们,所以只要他们不忙的时候,也都是自己做饭给妹妹和妈妈吃。
文旭娇愣了愣,突然想到前夫说,女人就该一辈子待在厨房里伺候男人,进厨房的男人都是没出息的。
可是她现在在夜楠笙这里,无论是陆瑾琰还是夜二哥,都是由男人做饭,她也没觉得有啥不好。
再说,陆瑾琰这种男人,既在家里做饭,又挣钱拿回家,实在是居家必备的好男人。
打着灯笼都难找才对,所以文旭娇经常和夜楠笙说悄悄话的时候,就会让她牢牢地抓住陆瑾琰的心,别让他被别的女人给骗走了。
夜楠笙倒是很受用,“二哥啊,你觉悟很高。”
她说着,对夜二哥束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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