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样也好,省城那边的当手表的话,肯定能当到更多钱。
两个小时的马车坐下来,常欢感觉整个人都快被颠散了,这个时候别说柏油路了,就连石板路,都是在城里才有。
那些黄泥路不下雨的时候还好,一到雨季,到处都坑坑洼洼的,就算后世的那些越野车来了也一样颠,更何况常欢他们坐的还是马车。
好不容易挨到了省城,常欢总算松了口气,下车的第一件事就算揉揉自己的屁股,形象不形象的另说。
牙擦苏的身体素质还不如常欢呢,这会更是龇牙咧嘴的,动作比常欢还大。
倒是黄飞鸿,一副安然无恙的样子,在马车上的时候,常欢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一路黄飞鸿的屁股根本没沾椅子,全程扎着马步过来的,足以见他功夫之深,常欢当时也学着蹲了一会,但很快就支撑不住,毕竟不比在平地上,过于颠簸的话,一下子就散功了。
走在广州的街道上,这个时候的广州虽然不比后世到处都是高楼大厦,但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与黄包车夫,倒也挺繁华的。
街道两边是一些买卖小吃跟杂货的,叫卖声连绵不断,这是在后世感觉不到的人味,不管是在港岛,还是在常欢出身的时代,已经很少遇到这种街头小贩。
偶尔会有红发碧眼的洋人经过,路上的行人都会停下来看上几眼,在这个时代,这些洋鬼子还属于稀罕物,尤其是那些女洋人,穿的花枝招展的,被束缚了数千年的华夏男人,自然忍不住多看几眼,能多看上一会,就感觉赚到了,比上青楼还划算。
常欢虽然在后世已经见惯了洋人,并不会有惊奇的感觉,但这会还是会跟着打量那些洋人,毕竟大家都在看,就你不看的话,似是在搞特殊。
黄飞鸿看到这副景象,不由摇了摇头,感叹道:“如今广州城内的洋人是越来越多了,每个国家过来都要弄个租界,还有自己的武装力量,这样下去的,华夏人还能有说话的份吗?”
常欢听了后一阵沉默,虽然知道按照正常发展的话,华夏虽然经历了一番苦痛,但还是能重新站起来,屹立在世界之巅。
可身上的那些伤口终究无法抹去,如今的广州城内看似一片繁华,那是因为难民都被阻挡在城外,光是街边的乞丐,比常欢两辈子见到的加起来还多。
或许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毕竟来到了这个时代,有句话不是这么说得吗?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不过造反这种事他不擅长,得找些专业人士才行,这会孙逸仙应该已经在四处奔波筹款拉人了吧?只要跟着黄飞鸿,迟早能遇到他。
这人虽然有诸多毛病,但要不是他的话,推翻大清还不知道要多久,虽然他的路子有些是错的,但他的确做到了为华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人无完人,不能只看人家的过失却忽略了他的功绩。
可惜,某任图书馆管理员现在怕是才刚出生不久,不然找他的话,是个更好的选择,当然,那样一来,常欢很有可能会被神兽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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