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很快就有警方的人到来。
也许警方的便衣或线人就混在路人群中。
他更担心洪兴社的高层收到消息后,搞不好会派出大批人马,将整个铜锣湾围个水泄不通。
就是不知道炮哥在洪兴社有没有那么大的分量。
时间拖得越久,变数也就越多。
程毅转念间挟持着炮哥退到大街中,没有打算进入夜总会,担心万一洪兴社的高层为了保住面子,不顾炮哥死活。
到时候他和刘晶被数百上千个烂仔,堵死在夜总会里面,肯定死得面目全非,搞不好还会被鞭尸。
“我有一个朋友被你们抓了关在地下室,他叫潇洒,现在,立刻把他放出来!”
“阿明,地下室有没有这个人?”炮哥故意这样问,企图拖延时间。
红毛也是机灵,摇头道:
“没听过啊,我们有抓过这个人吗?”
他身边的烂仔虽然不明所以,但都是配合的摇头说没抓过潇洒,不认识这个人。
程毅当即大怒:
“还敢跟老子玩花样!
阿晶!把他左手剩下的三根手指也砍了!”
刘晶随即照做,不理炮哥的求饶,眼睛一闭一睁,便砍掉了炮哥左手剩下的三根手指。
他是第一次干这么血腥的事情,心里十分不适。
“还不快点放人!”
炮哥此时是真的吓破了胆,可他却早已料想过,会有此时这种场面出现。
虽然他极为害怕,一点也不想死,但也绝不会轻易放了潇洒。
一旦放了潇洒,他就再也没有翻盘的底牌了。
“阿明......放,人。”
炮哥眼珠转了转,说得很慢,好似因为失去五指的剧痛而难以流畅说话,实则是为了告诉红毛,想办法尽量拖延时间。
红毛是真的机灵,否则也不可能在短短数月时间,便从一个最底层的马仔,一跃成为炮哥的心腹红人。
他从炮哥的眼神中领会了炮哥的意思,急忙向程毅道:
“兄弟,千万别冲动,我这就把潇洒带出来,千万别冲动啊!”
红毛说着便往夜总会里跑去,但没跑出三步,猛然一个踉跄扑倒,脸部先着地,灰尘和血水顿时染花他小半张脸。
等他被两个烂仔扶起后,却好像没事人一样,推开两个烂仔,大步跑进夜总会。
程毅没有多疑,现在可以说是争分夺秒,同死神赛跑,跟阎王比快。
虽然他已经计划好了怎么撤离,但这种事情毕竟是第一次干,就算他脑子再聪明,肯定还是有很多细节考虑不到。
“哎呀,有句话刚才忘记跟红毛说了。”程毅假装懊恼道:
“如果红毛不在三分钟之内把人带出来,我会立刻杀了你。”
炮哥心头巨颤,瞪大双眼,一脸惊惧。听程毅这话的意思,他让红毛拖延时间,反倒让他陷入必死之局。
烂仔们也万万没想到,程毅在红毛离开以后,才说出这样一句话,有人当即往夜总会里跑去,要抓紧时间把潇洒带出来。
炮哥已经不抱任何生的希望,认为程毅就是专门来杀他的。
“夜总会很大,三分钟怎么够?!
你就是想要杀我吧!
我到底是怎么得罪的二位?!”
“哟,你还有点脑子呀!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程毅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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