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一对俊男靓女骑在一匹与他们气质完全不搭的小毛驴上,在官道上缓慢行走着。
女子美艳动人,时不时露出的轻笑好似让整片天地都黯然失色,男子帅气潇洒,只是现在的精神不知为何有些颓废,在他的左脸上还印着五道鲜明抢眼的手指印。
“我饿了。”这时,坐在毛驴后面的宋水云突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
“什么?”秦默没有听清,他脑子里还在回忆着刚才手上柔软的触感呢。
“我饿了。”宋水云傲娇地扬着下巴,撒娇般地说道。
“我包里还有些干粮。”说着秦默就要把挎在肩上的包袱解开。
“我不要吃干粮,我要吃肉!”宋水云开始耍起了大小姐脾气。
“这荒郊野岭的我上哪给你找肉去?要不你咬我一口?”秦默半开玩笑地说道,手腕伸到了宋水云的面前。
闻言,宋水云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然后一把抓过秦默的手腕在上面用力地咬了一口。
“卧槽!”
秦默疼的失声尖叫,连忙把手腕抽回来,看着上面一圈鲜明的牙印,心里满是委屈。
“你属狗的吧?让你咬你还真咬啊?”
“我不管,我就要吃肉,你去给我找肉去!”
其实宋水云说出这样耍性子的话就连她自己也有点惊讶,因为她从来不会在亲人以外的人面前展现出自己娇蛮任性的一面,也许在她的潜意识里,秦默已经被她划分到亲近的人那一栏了。
“行行行,我去给你找肉去,真是拿你没办法。”无奈地摇了摇头,秦默下了毛驴,朝小树林里面钻去,他不信这么大一片树林里能找不到一只能吃的动物。
“嘻嘻。”见秦默真的乖乖去给自己找肉吃,宋水云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俏皮的微笑,秦默算得上这世上第二宠她的男人,第一个是她的哥哥李茂贞。
想到李茂贞,宋水云脸上的笑容逐渐暗淡了下来。
“哥哥,你到底在哪啊?凤翔需要你,你快回来吧?”
天知道这么一个姑娘肩上的担子有多重,为了保护好凤翔的百姓,为了震慑住那些环伺的群狼,她只能拼命地修炼,不断地变强,同时展现出杀伐果断的豪气,藐视群雄的霸气,让天下人都畏惧她。
只是这些没有一点是她所喜爱的,她只是想做一个被家人疼爱照顾的小女孩,嫁给一个能宠她一辈子的男人,然后给他生一大窝孩子,实力、身份这些对她来说并无关紧。
“如果秦默做我的夫君,我们生出来的孩子会不会和他一样帅气呢?”
宋水云脑子里突然生起这个念头,但马上她又连连摇头,将这个羞人的想法抛出脑后,同时不断平复自己的心思,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生怕那个想法被她人所窥探。
“嘿,好美的姑娘啊。”
这时,一道轻佻的男声在宋水云耳边突然响起,吓得她尖叫出声。
“啊!”
“啧啧,唇红齿白眉目清澈,好一个旺夫相啊。”
声音再次响起,宋水云定睛一看,竟然是一个衣衫褴褛的邋遢老头,从他身上破烂的道袍能看出,他应该是一个道士。
“你干什么!滚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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